三台4th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量子高科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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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三台4t/h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竣工(水、气)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6月28日,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三台4 t/h天然气锅炉技改项

目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文〔2017〕第4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江门市环境保护局《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的通知》(江环函[2018]46号)、《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相关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保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

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锅炉施工和运营单位、监测单位、环评单位以及特邀专家组成。

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了项目建设情况及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听取建设单位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介绍和验收监测单位对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审阅了有关材料,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西路133号,拆除原有的2台6 t/h生物质锅炉,新安装3台4 t/h天然气蒸汽锅炉,企业其它生产工艺不变。。锅炉年运行330天,每天运行24小时,锅炉燃烧废气经新建的38m高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 主体工程 原有工程 2台6 t/h生物质锅炉 通过市电引入厂区;生产及生活用水由市政管网供应;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后通过本次技改工程 淘汰2台6 t/h生物质锅炉,新建3台4 t/h天然气蒸汽锅炉 依托现有工程,天然气管道运输至厂区内使用 技改后工程 3台4 t/h天然气蒸汽锅炉 通过市电引入厂区;生产及生活用水由市政管网供应;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后通过市政管道公用工程 1

市政管道排入江海污水处理厂 排入江海污水处理厂;天然气管道运输至厂区内使用 拆掉原有的40米高的排气筒,新建38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 拆掉原有的40米高的排气筒,新建的3台4 t/h天然气蒸汽锅炉烟气改由新建的38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 环保工程 2台6 t/h生物质锅炉烟气通过其配套的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配套排气筒排放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在2017年8月由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9月18日取得江门市江海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的项目批复,项目于2017年10月投入试生产,受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开始承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辅导的工作,该单位在接受委托后,自2018年2月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对本项目环保手续履行、工程实际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周边环境污染源、敏感点(源)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指导企业进行自查。2018年2月根据环评报告及批复,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2018年4月26-27日对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并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5.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范围包括:锅炉废气及锅炉废水。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和核实,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工艺、设备及处理能力与环评报告表一致,项目与环评审批内容对比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评及批复执行情况 内容 建设情况 环评及批复要求 将原有2台6t/h 燃生物质锅炉改为3台4 t/h天然气蒸汽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原有自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道排入江海污水处理厂。 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确保项目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执行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 落实情况 已落实。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已落实。 项目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锅炉废气排放满足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2

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不增加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锅炉浓水经原有自建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江海污水处理厂。 已落实。 项目已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不增加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锅炉浓水经原有自建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江海污水处理厂。 已落实。 项目已申请排污许可证,排污口已规范设置,并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已落实。 项目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排污口 口,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环保投资 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执行原环评总量指标要求。项目原环评中大气污染总量 物分配总量控制指标为SO25.55t/a、NOX22.2 t/a、烟控制标 尘3.33 t/a。 风险防范 按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要求,严格按相关规范落实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的防泄漏、火灾和爆炸等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已落实 已落实 四、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锅炉废气

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燃料燃烧废气,锅炉废气通过新建的38m排气筒直接排放。

(二)废水:锅炉废水

本项目废水来源于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和锅炉排浓水,主要含钙、镁等离子,该部分废水经项目原有自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道排入江海污水处理厂。

(三)其他环境保护要求的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了相应措施,施工期间没有发生环保投诉事件。

五、验收监测结果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三台4 t/h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华测深验字[2018]]第0503号)表明:

(一)工况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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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三台4 t/h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华测深验字[2018]]第0503号),监测结果如下:

(1)锅炉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气黑度(格林曼黑度,级)≤1)。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2)锅炉废水

锅炉废水经原有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pH值(无量纲),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钙、镁日平均浓度值均满足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之后排入江海污水处理厂。 六、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七、验收结论

本项目的工程内容与江门市江海区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关于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三台4t/h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海环审[2017]11号)的内容对比,建设内容一致,企业其他设备及生产情况均不变,生产制度也不变。

经对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保厅粤环函[2017]1945号文等相关规定,本建设项目按照《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三台4t/h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江海环审[2017]11号),其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中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三同时”政策。经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在落实建议和要求后,验收工作组同意“量子高科(中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三台4t/h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通过项目竣工(水、气)环境保护验收。

八、后续要求和建议

(一)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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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公开环境信息,定期向附近居民通报情况。

(三)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台账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设施,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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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