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电大2017电大最全《经济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作业答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8 23:49: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经济法律基础》形成性考核作业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计30分。请将你认为的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该题后的括号内) 1、法的本质是(C)

A、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工具 B、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手段 C、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D、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 2、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A )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D、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 3、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C)

A、宪法 B、经济法 C、民法 D、行政法规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A)

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C、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D、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5、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B)

A、诉讼时效的中止 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改变

6、在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中(B )

A、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B、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C、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特定 D、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7、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 D)

A、所欠银行贷款 B、生产指挥机构 C、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 D、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8、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按顺序首先清偿(B )

A、所欠银行贷款 B、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C、所欠税款 D、其他债务

9、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C )

A、承担有限责任 B、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C、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承担按份比例责任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是(D )

A、20人 B、30人 C、40人 D、50人 11、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 A )

A、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职工大会 12、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 D )

A、公司股东会的常设机构制定 B、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机构制定 C、国有独资公司股东大会机构制定 D、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13、证券法的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 D )

A、票据的公开化 B、竞争的公开化 C、垄断的公开化 D、信息的公开化

14、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报经国务院( A )

A、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B、授权的部门审批 C、财政部审批 D、民政部审批

15、上市终止是上市证券丧失了在证券交易所( B )

A、继续交费的资格 B、继续挂牌的资料 C、继续收费的资格 D、继续买入的资格

二、判断分析题(每题3分,判断1分,分析2分,计15分,不管正误都要说明理由) 1、法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

答:错。(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

2、我国民法调整对象是调整所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答:错。(我国民法调整对象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破产财产就是破产企业的财产

答:错。(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处分的、用于破产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答: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制与核准制是完全对立的两种证券发行审核体制。

答:错。(注册制注重公开原则;核准制注重实质管理原则,二者并非完全对立,将二者结合起来,则可有效祢补个自的不足,达到相得益彰的作用。)

三、简答题(每题5分,计15分) 1、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求

答: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的,经济法律关系也不例外。它必须首先有参加者,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参加者依据法律、法规,确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根据设定的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就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2、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答:(1)行为人合格;(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

3、合伙企业的特征

答:㈠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㈡各合伙人须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㈢合伙企业必须订立合伙协议;㈣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案例分析(每题20分,计40分)

1、某食品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第一批5000斤到货后,公司经理十分生气,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几天后,第二批5000斤到货,公司经理坚决拒收,而且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 请问公司经理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答:1.无法律依据。

① 公司经理委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牛某却采购了10000斤。对第一个5000斤经理虽生气,严厉批评了牛某,但告诉财务付款,是对牛某越权行为的追认,该追认权属于形成权,一经行使即生效,不得反悔。其后来要求牛某自行处理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无依据。

② 对于第二批到货的5000斤,由于公司经理坚决拒收,属未经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其责任

2、三个企业准备投资组建一新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他们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其中,章程中有如下条款:

(1)公司由甲、乙、丙三方组建;

(2)公司以生产经营某一科技项目为主,但非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为30万元人民币; (3)甲方以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乙方以现金和机器设备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丙方以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