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一章考点练习解析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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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一章考点练习解析

第一节 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 (一)税法概念

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了解税法定义时需注意:

1.立法机关--有权的机关:在我国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立法机关、获得授权的行政机关。

2.调整对象--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范围--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税法,包括各级有权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诉法等构成的法律体系。 (二)税法的特点--了解

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

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习惯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性法规 即税法直接规定人们的某种义务,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

即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 我国税法结构:宪法加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考题·单选题】(2011年)下列有关税法特点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税法属于制定法而非习惯法

B.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授权性法规 C.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而不是认可的 D.税法具有综合性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是授权性法规。 二、税法原则--掌握(分为两个层次,即:基本原则和适用原则) 税法的基本原则(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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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法律主义 2.税收公平主义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4.实质课税原则

税法的适用原则(六个) 1.法律优位原则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基本原则的是( )。 A.法律优位原则 B.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C.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D.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正确答案』B

(一)基本原则(4个)--掌握含义、特点、适用情形 1.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法定性原则)

(1)含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超越法律规定的课税是违法和无效的。 (2)功能:保持税法的稳定性与可预测性

(3)具体原则: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依法稽征。

【考题·单选题】(2008年)税收法律主义也称税收法定主义。下列有关税收法律主义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税收法律主义的功能侧重于保持税法的稳定性

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更多地是从立法技术角度保证税收分配关系的确定性 C.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

D.依法稽征原则的含义包括税务机关有选择税种开征和停征的权力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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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依法稽征原则,即税务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稽核征收,而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除此之外,纳税人同税务机关一样都没有选择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补税收及延期纳税的权力(利),即使征纳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 2.税收公平主义

(1)含义: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2)法律上的税收公平与经济上的税收公平

经济上的税法公平往往是作为一种经济理论提出来的,可以作为制定税法的参考,但是对政府与纳税人尚不具备强制性的约束力。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1)含义:征纳双方关系从主流上看是相互信赖,相互合作的,而不是对抗的。 (2)这一原则与税收法律主义存在一定冲突,许多国家税法在应用这一原则时都作了一定限制。 4.实质课税原则

(1)含义:依纳税人真实负担能力决定其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是否符合课税要件。

(2)意义: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增强税法适用的公正性(注意选择)。 纳税人借转让定价而减少计税所得,税务机关有权重新估定计税价格,而不是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

【例题·单选题】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B.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正确答案』D

(二)税法的适用原则(六个)--掌握含义并加以应用

6个适用原则 含义 解析 1.法律优位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税收行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税收行政法规的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高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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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 的税法高于效力低的税法。 关系:法律>法规>规章 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及既往原则 只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 —— ——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实体性权利义务以其发生的时间为准,而程序性问题(如税款程序从新原具备一定溯及力 征收方法、税务行政处罚等),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则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 第二节 税收法律关系 一、概念与特点 (一)概念 --了解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两种学说及含义: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 (二)特点--4点(掌握)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考题·单选题】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作为纳税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征税机关

B.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等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C.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对等性 D.具有财产所有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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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纳税人承担较多的义务,享受较少的权利;(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征纳双方

(一)征税主体:以税务(国税、地税)机关为主,还有财政机关、海关。 1.税务机关职权--共6项(注意多选题) 2.税务机关职责--共7项(注意多选题)

【例题·单选题】下列职权中不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是( )。 A.税收检查权 B.税收行政立法权 C.代位权和撤销权 D.税收法律立法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收法律立法权,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税务机关没有制定税收法律的权力。

(二)纳税主体:纳税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 1.纳税人权利--共14项(注意多选题) 2.纳税人义务--共10项(注意多选题) (三)其它税务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

其他税务当事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银行、工商、公安等。(注意多选题)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了解 要点内容 (一)产生

以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为标志(即出现应税行为) (二)变更原因--5条(注意多选题) 1.由于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 2.由于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 3.由于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 4.由于税法的修订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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