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9 9:56:0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学生上下学交接制度

1. 家校密切配合,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监护人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交接或不交接。上学时,家长送学生到校门,目送学生进入学校;接学生时,应向护导老师或保安人员出示交接卡刷卡后方可进入校园。负责老师或家长义工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学生到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进行交接。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2. 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学生。如果提前送学生,必须等校门开了以后,学生进入校园,方可离开;超过接学生时间的,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3. 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学生自行上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学生自行回家申请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自行离校的学生必须手持自行离校卡给保安验卡后方可离开学校。

4. 学生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监护人联系得知情况后,由监护人或受委托人凭请假离校单学生方可离开学校。

5. 学生在校期间,除学校统一安排的正常活动外,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要注意安全,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6. 严格学生考勤制度,遇到学生没按时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与监护人取得联系,问清原因,并向学校德育处或教导处报告。

7. 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学生时,班主任、学校保安人员要妥善安置学生,直到家长来校接回。

8. 参加“四点半课堂”的学生交接办法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