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与法律》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第二课时)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1 2:24:5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职业道德与法律

第六课 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国家(第

二课时)

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

教案

一、教学目标

1.认知

(1)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2)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 (3)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 (4)理解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意义;

2.情感态度观念

遵纪守法,崇尚法治;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增强法律意识,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3.运用

在日常生活中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二、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1)什么是依法治国

法治与人治是两种不同的治理国家方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正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治国方略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那么,什么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有哪些基本要求?只有了解和学习了这些基本知识,才能进一步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才能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性。

2)怎样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为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奠定基础,可以为国我

公民同特权现象作斗争提供法律武器,可以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很重要的意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但包括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而且包括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充分理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更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2.教学难点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怎样依法治国?教材给出了六条基本要求。从立法、执法、监督等方面指出了依法治国的途径。对于中职生来说这些要求抽象性、理论性强,难于理解。帮助学生建立起关于“依法治国”的感性认识存在一定难度。突破此难点的方法是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在理解的基础上让学生举一些具体事例,教师引导学生分析、比较、总结,从而理解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3.结构线索

教材从宪法修正案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国家根本治国方略入手,指出了什么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有哪些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在理解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引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和崇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意识,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是本节内容的最后落脚点,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离不开国家和个人的努力。

三、学情分析

学生虽然处于中职的起步阶段,已经具备一定的阅读能力与理解能力,但激发兴趣有利于良好学习习惯的形成。教学中穿插一些案例,增强教学内容的感性认识。中职学生社会经验与知识水平方面的欠缺,会影响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另外,中职生注意力容易分散,课堂教学中一旦出现疏密之处,他们就会分散精力,而对于感兴趣的内容能保持较高的注意力,并能积极参与。就本节内容而言,依法治国是教学的重点也是教学的难点。在教学中注意教学方法的多样化,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四、教学方法

小组讨论、案例分析、讲授

五、教学过程

【创境激趣】

列举案例,创设情境,激发学生兴趣 案例1:

2009年7月5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发生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在境内外势力的精心准备、策划下,暴徒们在有着两百多万人口的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大肆打砸抢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在果断处置“7·5”事件的同时,当地政府还组织警力依法留置、审查打砸抢烧犯罪嫌疑人一千余名。尽管“7·5”事件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公安、司法机关在处理这一事件时,同样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没有受非理性因素影响而违反法律规定。 案例2:

39岁的湖北京山县雁门口镇人佘祥林在背负“杀妻”之名服刑11年后,2005年4月初终于被中断刑期重获自由,(因为“被杀”的妻子张在玉又回到了家乡)并累计将获得70余万元国家赔偿。湖北法律专家指出,这个“离奇”的错案凸显出现行司法体制的一些漏洞,也势必促进司法改革步伐的进一步加快,从而进一步促进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 【引思明理】

思考问题①:两个案例给你什么启示?

分析提示:案例一中公安、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乌鲁木齐七五暴力事件;案例二中主人公的11年冤狱反映出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漏洞,说明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引导学生明确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公正是司法行为的灵魂,是司法的生命。

思考问题②:两个案例判罚的依据是什么?

分析提示:依据相关法律。不管是处理暴力犯罪事件,还是佘祥林的冤狱、国家赔偿都要根据相关法律进行。

思考问题③:冤案的发生是否意味着法律失去了它的效力?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