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林甸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认定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0 7:15:2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林甸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认定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黑龙江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加强全县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经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认定工作,特制定《林甸县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化课程改革,提升教师素养为目标,构建骨干教师梯队,实现教师、学科结构以及教学资源最优化为指导思想,力争在全县范围内打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较强的教学教研能力的骨干教师群体。 二、认定对象

全县中小学校(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一线任课教师。 三、认定条件

1.爱岗敬业,师德高尚,遵纪守法,作风优良。无乱办班、乱补课、乱发乱订教辅资料现象。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专业基础扎实,教学技能娴熟,注重构建高效课堂,注重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研发课程,所教学科在本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构建了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研培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取得较好成绩。

4.积极参加学科教科研活动。2013年9月以来在校级以上做过公开课,主持参与过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的教科研成果。 5.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以上。学前教师具有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教师原则上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四、认定程序及办法

骨干教师认定采取个人申报、学校初评、县级评审的工作程序。依据业绩量化和说课两项考核内容总成绩累加,确定骨干教师人选。业绩量化、说课两项内容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评审。 总分计算(100分)=业绩量化分数×30%+说课分数×70%。 (一)个人申报

申报及资格审核。自通知下发后,具备条件的教师向本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 参加初评。 (二)学校初评

1. 各校要组织本校申报人员,根据申报者的课堂教学表现和专业能力进行初评。

2..统计上报。2018年11月30日,按照初评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确定申报人员,并以学校为单位,填写《林甸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认定推荐表》、《林甸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初评成绩汇总表》(见附件),严格按照县分配的名额,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至教师进修学校师训部。

(三)县级评审

1. 说课展示。教师进修学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林甸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说课标准》(见附件),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说课考核。说课展示总分为100分,按70%计算。

2. 业绩量化。教师进修学校根据《林甸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业绩量化考核表》(见附件),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考核。业绩量化相关材料以国家和省、市,以及教育行政、教育业务部门发放的证书为准,2013年9月1日 以后发放的证书有效。考核总分值为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按30%计算。

3.骨干教师认定。教师进修学校组成专家组,按照业绩量化和说课两项成绩累加统计总分。本着区域示范、教育均衡的原则,按两项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差额遴选,确定县级骨干教师人员。凡是被认定为县级骨干教师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印发表彰通报,颁发荣誉证书。 五、认定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骨干教师评选推荐工作。要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2.城乡均衡,学科兼顾。各单位要从教育均衡发展出发,统筹分配指标。所分配的指标要涵盖各学科、各学段。同等条件下,名师工作室优秀成员优先推荐。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把关,按照条件、按照程序组织评选推荐工作。不符合条件而被推荐、认定为骨干教师的人员,被举报或一经发现被查实,则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并在下一期的评选中不得参加评选,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在县级骨干教师认定过程中,要实行阳光操作,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确保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质量。

5. 强化管理,严格考评。对认定的县级骨干教师建立电子档案,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被认定的骨干教师要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活动,承担相应的教科研及培训任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师进修学校要对县级骨干教师进行管理,凡是不参培训任务或承担相应的教科研任务的教师,将被取消骨干教师资格。

6.统筹安排,提高时效。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做好相关材料上报工作。所有纸质文稿报送至林甸县教师进修学校师训部。上报截至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报材料主要包括:(1) 《林甸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认定推荐表》(1份),(2)《林甸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成绩汇总表》(1份),(3)认定通过后上报《林甸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级骨干教师审批表》(2份)。 六、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骨干教师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林甸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隋成田

副组长:张作顺 刘剑楠 侯金玲 姜昌国 冯少军 成 员: 丁鹏程 吕晓娟 丁跃华 孙凤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林甸县教师进修学校师训部,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主 任:丁跃华

成 员:张迎春 王玉姝 兰海燕 联系电话:13100892188

附件:1.《林甸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评审指标分配一览表》 2. 《林甸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认定推荐表》

3. 《林甸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初评成绩汇总表》

4. 《林甸县中小学幼儿园县级骨干教师审批表》 5. 《林甸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业绩量化考核表》 6. 《林甸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说课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