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综合实践课程标准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6 15:13:00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标准(3-6年级)

综合实践活动是《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验稿)》所规定的必修课程,自3年级开始设置,每周平均3课时。为帮助广大中小学教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学生家长和社会其他人员理解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特制定本纲要。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背景

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既适应了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又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都具有独特性、具体性,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需要、兴趣和特长,都有自己的认知方式和学习方式,综合实践活动为每一个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创造了空间。当今社会发展迅猛,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如环境问题、道德问题、国际理解问题、信息科技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具有跨学科的性质,综合实践活动为学生参与、探究、理解这些新的社会问题提供了机会。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综合实践活动具有自己独特的功能和价值。与其他课程相比,综合实践活动具有如下特性:

(一)实践性 综合实践活动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在“做”、“考察”、“实验”、“探究”、“设计”、“创作”、“想象”、“反思”、“体验”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

能力。

(二)开放性 综合实践活动面向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的特殊需要,其课程目标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其课程内容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强调富有个性的学习活动过程,关注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创造性表现,其学习活动方式与活动过程、评价与结果均具有开放性。

(三)自主性 综合实践活动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注重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学生自己选择学习的目标、内容、方式及指导教师,自己决定活动结果呈现的形式,指导教师只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不包揽学生的工作。

(四)生成性 综合实践活动是由师生双方在其活动展开过程中逐步建构生成的课程,而非根据预定目标预先设计的课程。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展开,学生的认识和体验不断深化,创造性的火花不断迸发,新的活动目标和活动主题将不断生成,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形态随之不断完善。

三、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理念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基于如下基本理念: (一)坚持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主动参与,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要以学生的直接经验或体验为基础,将学生的需要、动机和兴趣置于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活动主题,积极开展活动,在活

动中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领域,为学生提供开放的个性发展空间。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要克服当前基础教育课程脱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倾向,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领域,引领学生走向现实的社会生活,促进学生与生活的联系,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开放的空间。

(三)注重学生的亲身体验和积极实践,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强调学生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和勇于实践,注重学生在实践性学习活动过程中的感受和体验,要求学生超越单一的接受学习,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实践活动,实现学习方式的变革。

四、综合实践活动的目标

综合实践活动的总目标是密切学生与生活的联系,推进学生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与体验,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个性品质。

五、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是由国家设置、由地方和学校根据实际开发的课程领域。因此,国家着眼于宏观指导而研制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地方和学校要根据纲要所设定的基本框架规划中小学活动的基本类型、基本内容和具体活动方案。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线索

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的选择与组织以学生为核心,主要围绕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