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9:38:4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A.格式条款加重了非格式合同提供方的责任 B.格式条款排除了非格式合同提供方的主要权利 C.格式条款减轻了提供格式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责任 D.同一合同中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的规定不一致 三、判断题
1、双务合同为有偿合同,有偿合同也为双务合同。 2、商业广告都是要约邀请。 3、承诺可以撤回,不得撤销。
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所有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方可生效。 5、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6、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7、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8、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无效。
9、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10、“你结婚那天我送你一枚戒指”这是附期限的赠与合同。
11、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抵销。 12、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标的物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5、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6、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17、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不予赔偿。 四、名词解释 1、要约邀请 2、附条件的合同 3、表见代理 4、债权人撤销权 5、不安抗辩权 6、提存 7、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9、融资租赁合同 10、行纪合同 五、简答题
1、简述承诺的要件。 2、比较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
六、论述 简述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