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方简易施工合同(9.10)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6 16:47: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合同编号:

来广营臻园项目道路开口(测量、设计、施工及办理开口手续)工程施工合同

(两方简易合同)

项目名称:来广营臻园项目道路开口(测量、设计、施工

及办理开口手续)工程

工程地点:朝阳区广顺北大街与来广营西路交叉口西南 发 包 人:北京广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 包 人:北京坤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北京广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北京坤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来广营臻园项目道路开口(测量、设计、施工及办理开口手续)工程

工程地点:朝阳区广顺北大街与来广营西路交叉口西南 工程规模及特征:

1、本项目共9处永久开口。目前项目东侧1处、项目南侧2处开口具备施工条件,项目北侧2处开口已经实施,但无开口手续。进场对以上5处开口部分进行测量(1:500实测地形图),出具实测管线图。(来广营西路、广顺北大街和来广营乡政府北街为现状路,故上述道路上5处开口需要测量。其他4处开口位置现状无路,但已有道路施工图,乙方负责调取朝科开发区一号路和电子城西区二号路的道路施工图作为开口设计依据)。

2、根据实测管线图及相关道路施工图,对9处永久开口进行施工图设计,出具开口施工图。

3、9处永久开口按交管局要求,上报市交管局,办理道路开口申请表并取得交管部门批复。

4、按照市交管、市路政局等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质量和交通导改措施等进行施工。(本次开口具备施工条件的有项目东侧1处开口和项目南侧2处开口,共3处。我方负责施工前相关手续的办理并保证顺利施工及后期验收移交。)

5、完成本项目东侧现状1处临时开口的施工图设计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承包范围: 来广营臻园项目规划开口的测量、设计、手续及施工。 2.2承包方式:

[ ]承包方式为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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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工程造价一次性包死。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总价方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除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外,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

[ ] 承包方式为:固定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现

场及运输通道的环境卫生,包安全、包工包料、包施工和包协调管理。合同价款确定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方式,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除工程量按实结算(计算规则按招标文件)外,其余费用全部包干,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工程变更或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的有效现场签证可按相应计价条款结算。

[√] 其它:9处正式开口测绘、设计及办理手续按固定价进行付款;开口施工根据甲方需要和单价,以最终实际完成施工的开口数量为准进行付款;1处临时开口按实际工作完成量进行付款。 三、合同价款 合同价明细如下:

(一)项目北侧(2处)、东侧(1处)及南侧(2处)共5处永久开口部分的实测管线图:4.5万(5处*0.9万元/处)

(二)9处永久开口施工图设计:31.5万(9处*3.5万元/处)

(三)负责办理9处永久开口审批手续(市交管局批复开口审批表等):免费 (四)根据规划,剩余7处永久开口中有4处机动车开口,每个8万元;有3处行人开口,每个3万元。(含步道补偿和验收移交)。

暂估施工总价:41万(暂估4处*8万元/处+暂估3处*3万元/处) 其中:目前具备施工条件的3处开口施工:24万元(3处*8万元/处) (五)东侧现状1处临时开口的施工图设计并办理相关手续:2万(1处*2万元/处) 付款方式:

(一)乙方完成9处永久开口的施工图后三十天内,甲方支付乙方9处永久开口的测绘、设计费总额的30%,即10.8万元。

(二)乙方取得市交管局批复的开口审批表后三十天内,甲方支付乙方9处永久开口的测绘、设计费总额的70%,即25.2万元。

(三)乙方完成目前具备施工条件的3处开口施工后三十天内,甲方支付开口施工费24万元。(其余开口以实际完成施工的数量,以单价为准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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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乙方完成1处临时开口施工图设计和相关手续后三十天内,甲方支付乙方2万元。

3.1 合同价款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双方协商的造价进

行约定。承包人承诺合同价款不低于其成本价。

3.2 合同价款是指发包人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

部工程和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3.3 承包人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

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文件、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3.4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

员、材料、设备、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的修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水电费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

3.5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需缴纳

的一切税金和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6合同图纸间存在矛盾或表述不清,发包人应作出必要的澄清,但此澄清不作

为工程变更。

3.7合同价款已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的涨

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该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四、质量

本工程验收标准为:施工图纸、验收规范(施工图纸、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五、工期

5.1 开工日期:2014年9月10日,竣工日期:2014年11月10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 天(雨天均已包含在内)。

5.2如遇下列情况者,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签证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

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同意调整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2)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以上签证项目,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办理签证手续,即承包人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签证要求,否则,监理工程师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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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审查、发包人代表不予确认,即不予办理工期顺延签证。 六、发包人责任

6.1 有权审核承包人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季)报表。 6.2 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有权监督检查

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的验收,负责设计问题的处理和工程变更的签认。 6.3 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受移交等手续。

6.4 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和结算款的支

付。 6.5 其它:无 七、承包人责任

7.1 承包人负责办理施工用水、用电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发包人给予协助。 7.2 按招标书或甲方要求、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

范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7.3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

发包人。

7.4按照施工安全规范,采取预防事故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方的安全。因承

包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发包人或主管单位备案。承包人不得损坏场地内或场地临近的各种管线和构筑物,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发包人及有关单位,并由承包人负责损失及修复费用。 7.5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

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并即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拆除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

7.6由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

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7.7 所有运抵现场的材料被视为发包人财产,没有发包人批准不可迁离现场。承

包人须对现场所有的材料、设备、器械等进行保护。

7.8承包人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严禁拖欠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

续,采取相关措施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每出现一次民工闹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且如有必要,发包人有权配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平息民工闹事,所采取措施涉及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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