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措施项目及费率总说明书(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应用清单计价费率)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1 13:47:5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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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以下简称《09规则》),在2004年颁发的《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的基础上,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以下简称“计价费率”)。

一、计价费率的项目组成

计价费率的项目由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和税金组成。

(一)规费。内容包括: 1、社会保障保险

(1)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2)失业保险; (3)医疗保险; (4)工伤保险;

(5)残疾人就业保险; (6)女工生育保险;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二)企业管理费

(三)利润

(四)以费率计取的措施费。内容包括: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环境保护费(含工程排污费); (3)临时设施费。

2、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 3、二次搬运

4、测量放线、定位复测、检测试验费 (五)税金。

二、计价费率的适用范围

计价费率适用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工程。各专业适用范围如下:

(一)建筑工程

1、人工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的土石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的土石方及强夯工程。

3、桩基工程:机械施工各种砼预制桩、钢板桩及各类灌注桩、挤密桩、震冲桩、深层搅拌喷粉(浆)桩等桩基工程。

4、一般土建工程:不含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及桩基工程。 (二)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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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装工程 (四)市政工程

1、市政工程(土建):市政工程的道路、桥涵、隧道、排水工程、以及土石方【包括市政工程(安装)项目的土石方】工程。

2、市政工程(安装):市政工程的给水、燃气、集中供热、路灯工程。 (五)园林绿化工程

三、计价费率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期综合人工单价为42元/工日,装饰工程为50元/工日。

综合人工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以及实行社会保障保险(规费)按规定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四、计价费率的使用规定

1、计价费率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率,编制最高限价、投标报价、约定合同价以及竣工结算均必须按照规定计取,不得缺项,也不得对费率实行浮动。

2、编制最高限价,应以本计价费率中全部费率为依据。以体现招标最高限价为社会平均价的编制原则。

3、编制投标报价,除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三项不可竞争费率外,其余费率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也可参考本计价费率中相关费率。

4、约定合同价,招标工程应以中标价中的计价费率为依据,不得改变其计价费率。

5、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直接发包的工程,合同价中的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税金三项不可竞争费应按规定费率计取,其他费率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也可参照本计价费率计取。

6、竣工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费率计取。

7、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实行行业统筹,由项目业主缴纳。编制招标最高限价和投标报价时按规定计价。结算工程价款不包括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8、税金不分专业,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之和为基础计价。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关于总承包服务费的计价

当发包人对专业工程进行分包、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设备(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设备)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总承包人服务的范围及深度,总承包人应在报价中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编制最高限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总承包服务范围及深度,计列总承包服务费,专业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可按分包工程造价2-4%的计取;发包人只采购供应材料、设备的可按其总价值的0.8-1.2%计取。

投标人自主确定总承包服务费的报价。 2、关于停工损失费的索赔

承包人按照双方约定进入施工现场后,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连续停工超过24小时,且不存在转移施工机械和人员的必要条件,发生的停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并应按索赔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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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损失费的索赔应按发承包双方约定计算,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参照下式计算:

施工机械停工损失费=停工天数×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单价×0.4

施工人员停工损失费=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停工总工日数×基期综合日工资单价

周转性材料停工损失费=停工天数×周转性材料租赁单价/天

上述周转性材料是指,模板及支架、脚手架钢管、扣件等。

计价费率

一、 不可竞争费率:

1、 规费(不分专业)(%) 计费基础 养老保险(劳保统筹基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 3.55 0.15 0.45 0.07 0.04 0.04 0.30 0.07 失业 保险 医疗 保险 工伤 保险 残疾 就业 保险 生育 保险 住房公积金 意外伤 害保险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建筑、安装、装饰工程(%) 计费基础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2.60 环境保护费(含排污) 0.40 临时设施费 0.80 (2)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计费基础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1.80 环境保护费(含排污) 0.40 临时设施费 0.80 3.税金(不分专业不可竞争) 计税基础 分步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规费 适用 纳税地点在市区 纳税地点在县城、镇 纳税地点在市区、县城、镇以外 税率(%) 3.41 3.35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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