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 - 图文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6 8:46:4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百江安全管理体系 第 26 页 共 42 页 第六十九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第七十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技术特点、事故情况对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评估;需要制定或者修订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应当及时制定或者修订。 第七十一条 本章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压力事压力容器设计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容器设计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5万部门予以取缔,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锅炉、气瓶、氧舱第七十三条 锅炉、气瓶、氧舱和客运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的件,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设计文件,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 百江安全管理体系 第 27 页 共 42 页 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擅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擅自用于自用于制造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制造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制造的改正,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处5万元以上产品,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2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第七十四条 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未进行品、新部件,未进行整机或者部件型整机或者部件型式试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式试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第七十五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及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改造以及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活动的,由特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取缔,没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施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位重新安装、改造,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装、改造,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重大责 百江安全管理体系 第 28 页 共 42 页 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责任。 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第七十六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未按照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附有设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附有设计文件、产品质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验证明等文件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30%以销售,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六十九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第七十七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锅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维修或者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维修或者日常维护保养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第七十八条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及场(厂)内专用在施工前未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机动车辆的改造、维修单位,在施工前未将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 百江安全管理体系 第 29 页 共 42 页 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管理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全监督管理部门即行施工的,或者在验收后30日内未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锅炉、30日内未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锅炉、压力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单位的,由乐设施的使用单位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锅炉、压力容器、第七十九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维修过程,以及锅炉清洗过程,未经国务院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或者交付使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改正,已经出厂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或者产、销售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清洗的,责令限期进行监督检验,处5万元造或者重大维修的,责令限期进行监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督检验,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安装、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改造或者维修单位已经取得的许可,并由工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制造、安装、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触犯刑律改造或者维修单位已经取得的许可,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执照;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其 百江安全管理体系 第 30 页 共 42 页 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第八十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移动式事气瓶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充装装的气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的气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充装活动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充装资格。 第七十三条 电梯制造单位有第八十一条 电梯制造单位有下列情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正的,予以通报批评: (一)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一)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 规定对电梯进行校验、调试的; (二)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二)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未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时,发现存在严重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事故隐患,未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第八十二条 已经取得许可、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