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2/20 3:25: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编制部门: 技术部 版次: 版本号: 文 件 名 称 编 号: 文件管理程序 编制人: 日 期: 第 1 页 共 6 页 1. 目的 对与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控制。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质量手册。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质量手册。 3.3 各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使用和保管。 3.4 技术部负责组织对现有体系文件的定期评审和对文件控制的归口管理。 3.5 各部门资料员负责本部门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 4 过程展开与控制 4.1 文件的分类、保存及编号 本公司文件由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所有过程控制的文件)、技术文件及公司级管理性文件组成。 4.1.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1.1.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 a. 质量手册(含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b. 程序文件 c. 确保过程有效控制所需的其他质量文件:包括针对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编制的质量计划、外来图样或技术标准、国标、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实验规程等。 d. 质量记录 文件可采用任何形式或类型的媒体。 4.1.1.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保存 a.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由技术部备案保存; b. 其它质量文件由各相关部门保存、使用。 4.1.1.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号与识别 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号形式为: 审 核 批 准 日 期 -1-
编制部门: 技术部 版次: 版本号: 文 件 名 称 编 号: 编制人: 日 期: 文件管理程序第 2 页 共 6 页 **/XX/YY-AB **— 本公司代码 XX— 部门代号 YY— 文件类别 AB— 顺序号 4.1.1.4 具体参照本公司《文件编码规则》进行编号和识别。 4.1.2. 4.1.3. 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的分类、保存及编号等具体参照《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细则》执行。 公司级管理性文件 如:2010-04-01。 4.1.4 外来文件 专业技术标准、图纸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标准、部分外来的管理性文件,包括政策、法规文件等。 4.2 文件的编写 4.2.1 《质量手册》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编写,其它职能部门配合,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本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b. 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删减的细节与合理性; c.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程序或对其引用; d.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相互作用的表述。 4.2.2 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由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写小组编写, 其内容根据有关部门工作内容确定,但必须充分体现IATF 16949:2016中有关质量要求。 4.2.3 其他质量文件由各主管部门先提出编制申请,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进行编写,其内容须完全符合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中指出的相关文件或表式(包括技术文件)规定。 4.2.4 公司级其他管理性文件的编写可根据文件的具体要求由公司办决定。 4.3 文件的批准 . 质量管理体系及其相关文件发布前,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对文件的充分性与适宜性进行评审后由授权人审批。 公司级管理性文件,如各种行政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号为: 年号+月份+顺序号,审 核 -2-
批 准 日 期 编制部门: 技术部 版次: 版本号: 文 件 名 称 编 号: 编制人: 日 期: 文件管理程序第 3 页 共 6 页 4.3.1. 质量手册由管理者代表审核, 总经理批准发布。 4.3.2. 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 其他质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 4.3.3. 公司级管理性文件由总经理批准发布 4.4 文件的建档 经批准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它质量管理文件的原件需到技术科备案存档,由技术部建立《受控文件清单》。技术类专业文件按《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细则》执行。 4.5 文件的修改 4.5..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5.1.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在下列情况下各编制部门必须主动修改。 a. 不能有效地预防质量问题的发生; b. 机构、岗位和职责发生变化; c. 外部认证机构提出的修改意见; d. 管理评审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 e.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最新版次的更改; f.纠正和预防措施整改后的需要; g. 内部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4.5.1.2 质量管理体系中任何人均可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内容向文件的执行部门或编制部门提出改进建议,由文件执行部门或文件编制部门填写《文件修改通知单》报文件编制部门。 4.5.1.3 《文件修改通知单》经编制部门主管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方可进行修改; 文件编制部门根据修改意见研究确定修改方案后负责文件修改。 4.5.1.4 公司管理文件修改由修改部门在更改页上记录更改。 4.5.1.5 文件的修改一般应由原编制部门负责修改,原审批部门审批,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由其它部门审批时,该部门应获得审批所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4.5.1.6 文件更改后,技术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修改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 4.5.2 技术文件的修改具体参照《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细则》执行。 4.5.3 公司级管理性文件的修改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重新下达文件,并报总经理批准。 4.5.4 顾客工程标准/规范更改的实施,应包括所有相应文件的更新(FMEA、控制计划、PPAP等),必要时需获得顾客生产科批准记录的更新。 审 核 批 准 日 期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