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银锂新能源环境影响报告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3 16:30: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排放口的应急阀门开合、启动发送事故储存区事故应急排放泵、回收污水至污水事故池的程序文件。

2)事故处置过程中未受污染的排水不宜进入储存设施。 3)事故池可能收集挥发性有害物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4)事故池非事故状态下需占用时,占用容积不得超过1/3,并应设有在是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

5)自流进水的事故池内最高液位不应高于该收集系统范围内的最低地面标高,并留有适当的保护高度。

6)当自流进入的事故池容积不能满足事故排水容量要求,需加压外派到其他储存设施时,用点设备的电源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所规定的一级负荷供电要求。

7)应根据正常运行时污水、废水及事故时受污染排水和不受污染排水的去向,正常运行排水切换设施。

3.6.11 风险事故处理程序

项目风险事故处理可按图3.6-1进行。

图3.6-1 风险事故处理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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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2 风险评价结论

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着泄漏、火灾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车间、仓库等设备和管道进行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后,工程的事故对周围影响是基本可以接受的。

3.7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工程固定资产投资24546万元,流动资金6300万元,计划用于环境保护设施项目的投资共计745万元,工程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42%。本项目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噪声等污染物和有害因素,分别采取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环境绿化、安全设施等防范措施。

该项目充分利用当地的原料、人才和区域优势,充分利用国内同行的先进经验,同时使生产能力有所提高。有助于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可吸收当地600人就业,带动地方第三产业和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繁荣地方经济、增进贸易,改善交通,加快当地的建设步伐。

而且,项目的建设在获得直接经济效益的同时,从周围人群身上获得了较大的间接社会效益,并使企业职工和周边人群的身心健康、区内环境得到了很好地保护,对于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不仅具有很大的社会效益,还具有十分明显的经济效益,而且通过各项产物的综合利用,还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生产过程中能比较好的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三统一”。

3.8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与管环境理制度

3.8.1环境监测计划

(1)污染源监测

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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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8-1 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污染源 类别 废气 无组织废气 废水 生活污水 车间 污染源名称 锅炉烟气 监测位置 排气筒监测孔 监测项目 SO2、NOx 氟化物 监测周期 每年抽查1次 半年抽查1次 每年抽查1次 每年1次,85dB(A)以上的设备噪声第一次彻底查清,以后只测治理和增加设备的噪声。 每年抽查2次,建立固体废物转运档案。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pH、CODcr、SS、NH3-N 出水口 厂界噪声 车间高噪声设备 厂界外1m 等效A声级 云母泥、硅酸钠、石固体废物 灰消化渣、压滤机废滤布等 / / (2)厂区无组织废气监控计划。 监控对象:生产车间的工艺废气。

监控点设置:根据监测时的风向和风速,在生产车间的上风向设置1个对照点,在其下风向约10m处布设1个监控点,详细布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附录C确定。

监测项目:氟化物 监测频率:每半年1次 (3)周围环境监测

监测内容:主要测定周边环境空气中TSP、PM10、SO2,袁河水,厂区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地下水等。监测因子与本报告现状监测因子相同(可作适当调整)。

监测点(断面)的设置:为使将来的监测结果与本次评价的现状监测结果有较好的对照性,各环境质量监测点(断面)的选择原则上以本次评价中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所确定的内容为基础,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和增减。

监测频率:环境空气每年测2次(夏季和冬季各1次),地表水每季测1次,地下水每年测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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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企业的负担和减少环境监测设备的投资,这部分监测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周围的其它企业合作,共同委托当地的环保监测机构承担。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

3.8.2 环境管理制度

本项目的环境管理体系可分为管理机构与监督机构。 1、环境管理机构

本项目的业主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组织设立环境保护专门机构,环境管理要贯彻到生产建设的全过程,纳入企业发展计划,在厂部、车间、班组建立、建全环保岗位,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各项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厂环境保护制度和细则。

(2)管理项目建设期的扬尘、污水和噪声污染及制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在生产运行阶段,定期检查各生产设备的运行状况,减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测各治污设备的运行状况,如:除尘设备、污水处理设施等,并建立各治污设备的运行档案,确保各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3)具体制定生产运行阶段各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工艺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建立各污染源监测制度,按环境监测部门的要求,制定各项化(检)验技术规程,按规定定期对各污染源排放点进行监测,保证处理效果达到设计要求,各污染源达标排放。

(4)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各级管理者和广大企业职工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水平,定期培训环境管理人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5)编制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对突发性环境事故,进行协调处理。 2、环境监督机构

宜春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和协调有关机构为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服务;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监督项目环境管理计划的实施;负责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应执行的环境管理法规和标准;对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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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众参与

4.1 公共参与的目的

公共参与是项目建设方或环评方与公共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的手段,可使项目环境影响区域内的公众能及时了解环境问题的信息,充分了解项目,有机会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直接参与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提出有益的看法,以减轻环境污染,降低环境资源损失。也就是说,公共参与能在评价阶段了解建设项目周边公众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观点和态度,了解该项目对社会、经济及环境的影响情况,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民主化和公共化。

通过公共参与,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保护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进而起到监督的作用,从而使本次环境评价更全面、客观、完整,有利于发挥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4.2 环境信息公示

为便于公众对本项目的了解,本次评价在项目所在地周边地区张贴了项目相关环境信息告示,并在当地政府网站发布了项目项目环境信息公告。如下图所示:

附网上公示内容: 第一次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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