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 11:19:2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 ,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 相关文件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的导则》 《安全防护报警用具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安质部是工地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部门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项目部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项目部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工地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 建立基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

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七条 负责与有限空间作业有关的的动火作业的审批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前和日常的氧含量、一氧化碳含量、硫化氢含量等气体含量的检测工作,负责项目开展日常有关检测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前和过程中的报检、报批工作,负责建立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有限空间相关的培训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

第三章 有限空间管理

第九条 对有限空间实行危险分级管理。根据有限空间内部已聚集或可能聚集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种类和含量、入内作业的频繁程度以及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将有限空间分为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二级危险有限空间、三级危险有限空间。

第十条 工程部会同安质部参照本制度第二条、第九条之规定,结合基地实际情况,具体拟定基地有限空间危险级别判定标准。

第十一条 工程部负责将有限空间危险级别判定标准下发各单位,并组织其按标准开展本项目有限空间识别和危险级别判定工作。按要求组织有关安全、生产、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及一线职工共同识别、讨论、判定形成本单位的《有限空间清单》,并经项目总工程师和安全总监审批后再上报监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