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5/1/8 18:27:0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案例5
1.东方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2007年该公司发生以下情况:
(1)3月,公司董事长胡某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问题。根据公司经理的提名,会议决定增设1名副经理主管财会工作,现任总会计师配合其工作。
(2)5月,公司会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会计科长出差在外,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指定出纳员兼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12月,公司产品滞销状况仍无根本改变,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40万元的目标。会计科遵照办理。
(4)2008年2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经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总会计师、会计科长签名并盖章后报出,公司董事长胡某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金融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增设主管财会工作的副经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该公司指定出纳员兼管会计张某的工作并让出纳员与张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3)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指使会计科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致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4)该公司董事长胡某是否应当在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简要说明理由。
案例6
A公司2007年发生以下经济业务和事项:
(1)1月,公司会计科原科长张某因退休与新任会计科长李某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换手续,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监交。2月,新任会计科长李某发现原会计科长张某2006年曾经办支付的一笔货款与发票金额不符,遂找张某询问。张某认为,自己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会计上的任何事情与本人再没有关系。 (2)5月,B企业人员到A公司要求调阅A公司有关会计档案资料。会计科长李某考虑到B企业是A公司的长期供货单位,有良好的合作关系,遂让会计科人员予以配合,并经会计科长李某签字同意后,将A公司部分会计档案资料借出。 (3)7月,公司外购一批原材料,货款已付。会计科在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收到的购货发票“金额”栏中数字有更改迹象,并在更改之外加盖了出具发票单位财务专用印章。会计科经查阅相关购货合同,确认更改后的数字是正确的,之后,据此登记入账。
(4)11月,公司档案科会同会计科清理会计档案,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总会计师批准,将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全部销毁。事后查明,在销毁的该批会计档案中,有若干张系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5)12月,因经营管理和市场等原因,公司当年经营业绩滑坡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要求会计科“动动脑筋,确保完成全年利润目标”。之后,会计科长李某通过虚增营业收入、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手段调整了公司财务报告,“完成”了当年利润目标,并按法定要求将公司财务报告对外报出。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原会计科长张某与新会计科长李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公司原会计科长张某认为“自己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会计上的任何事情与本人再没有关系”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3)公司对外提供查阅和借出会计档案资料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公司对收到的“金额”栏中数字有更改迹象的购货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5)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案例7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造假案例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派神)是甘肃省兰州市的一家上市公司,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是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因披露虚假利润等违规行为,2008年4月14日接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公司董事长张晨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公司财务总监金明喜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等。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原控股股东控制期间,原董事长张晨蓄意犯罪,隐瞒董事会,未按规定披露公司的外贸业务、与关联股东的交易,特别是大额对外担保等重大信息。为此形成的虚假利润300多万元,严重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ST派神在2008年年报中的“公司治理结构”部分指出:“本届董事会认真汲取教训,深刻认识到问题的根源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未发挥作用1形同虚设,致使犯罪分子再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事实是这样的吗?ST派神幡然醒悟了?认真分析一下2008年年报,真相即刻揭晓。虚假利润,就像幽灵一样,继续缠绕着ST派神。与以前不同的是,2008年的会计处理表象是合理的,但没有如实反映交易的本质,不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以资抵债的会计计量
在2008年年报中,ST派神的无形资产增加了一项土地使用权,该项土地使用权“系根据本公司与三毛集团签订以资抵债协议,三毛集团以其所持有的土地抵偿欠付本公司的款项。该土地使用权的入账价值44242500元系根据甘肃方家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甘方估字[2008091]号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评估方法为市场比较法和成本逼近法。”三毛集团是ST派神的第一大股东。
根据上述信息,如果不存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会计处理比较容易,借记“无形资产”,贷记“应收账款”;如果以前年度计提了坏账准备,则借记“坏账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回到年报,看一下这四个账户的明细账,就可以看出会计处理是否恰当,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如实反映交易事项的经济实质。
1“资产减值准备”中的“坏账准备”明细账如表1所示。
表1说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2008年大幅度减少,坏账准备被巨额转出。
2“资产减值损失”账户中的“坏账损失”明细账2008年度的余额为-31935873.38元,年报中没有详细披露这次以资抵债交易发生后,冲回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但从表1和年报,可以判断冲回的金额为3065.39(2019.94+1045.45=3065.39)万元。
3应收账款部分,年报中作了如下信息披露:“本公司应收三毛集团及所属公司的款项共27066441.29元,在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20199394.79元,本年度三毛集团用土地偿还,原估计计提比例是根据三毛集团偿债能力作出的,原估计计提比例合理。”
其他应收款部分,年报中作了如下信息披露:“本公司对应收三毛集团及所属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共计19366583.94元,在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10454539.15元,本年度三毛集团用土地偿还,原估计计提比例是根据三毛集团偿债能力作出的,原估计计提比例合理。”
4“无形资产”账户的“土地使用权”明细账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2008年度新增44 242 500元的土地使用权,与前述吻合,即为三毛集团偿债所转让给ST派神的土地使用权。
此外,在ST派神与三毛集团签订《以资抵债协议》中,双方同意以评估值4 424.25万元为依据,抵偿三毛集团占用ST派神的资金4 643.30万元,不足部分219.05万元采用现金方式一次性归还。2008年年报中“公司治理结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