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21:21:5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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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规范作业程序,预防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员工和承包商进入各类受限空间的作业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受限空间:生产区域内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任何封闭的或半封闭

的空间。如:储罐、工艺罐、炉膛、锅筒、烟囱、窨井、污水池(井)、下水道、管道井、送风、回风管道。

3.2受限空间作业:进入受限空间进行的各类施工、检修、清洗等作业。 3.3监护人员:守候在受限空间外面,必要时进行救护的人员。 4.职责

4.1 受限空间作业部门负责人

4.1.1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审核《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4.1.2检查、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准备情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停止作业。 4.2受限空间作业人员

4.2.1在保障安全、并取得《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后才能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

4.2.2作业前应了解作业内容、要求,辨识、确认作业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2.3正确使用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4.2.4应与监护人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4.2.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撤出受限空间。 4.2.6作业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感觉不适,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并撤出作业现场。 4.3监护人员

4.3.1监护人由现场负责人或部门安全管理员、主管担任。 4.3.2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4.3.3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时刻保持联系和交流,

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4.3.4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 4.3.5掌握应急救援基本知识。 4.4安全管理部

4.4.1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如有必要可采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对现场进行监测。 4.4.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4.3审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各项条款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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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理内容

5.1作业证的办理审批流程及要求

5.1.1 需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部门, 由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填写《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经所在部

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向安全管理部提出申请。

5.1.2安全管理部现场核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审批《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1.3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发生改变,应重

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5.1.5进入受限空间如有动火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应同时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并落实各项

安全措施。

5.1.6承包商需要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由承包商对接部门负责申请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并监督承包商对本制度的执行。 5.2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5.2.1 在申请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和监护人员要识别受限空间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从以下方面进

行考虑:

危险 气体环境 缺氧环境 富氧环境 易燃,易爆环境 有毒的环境 电/机械的危险 淹溺 坠落危险

5.3进入受限空间前作业人和监护人应确认各项安全措施 5.3.1安全隔绝

5.3.1.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罐内作业)前,对受限空间所有能量源进行隔离、挂牌和上锁。 5.3.1.2受限空间与可燃液体、腐蚀性物品或惰性气体连通的管道,存在可能危及安全作业时,应

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防止管线中物质对人员的伤害。

5.3.1.3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在此设备或启动按钮处悬挂警

示标识。

5.3.1.4调查受限空间周围环境,避免挥发气体从罐,管道或下水道进入受限空间。

5.3.1.5 特别注意保护受限空间的开放口,避免从开放口有任何的意外坠落,以及掉入物体。 5.3.2清洗或置换

阐述说明 当氮气、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较高,易导致人员窒息缺氧。 当氧浓度低于18%,氧气浓度太低,不足以为人员提供足够的氧。 当氧浓度高于23.5%,比起正常的环境,更易引起易燃物质的燃烧。 可燃气体、液体挥发的气体或粉尘达到爆炸极限时,有燃烧、爆炸危险。 有毒物质的浓度可以直接危及人的生命和健康。 电能可以使人触电或使机械设备启动。 对进入污水处理站各污水池内的受限空间有淹溺危险。 受限空间内登高作业可以导致额外的风险。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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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1对易燃、有毒气体的置换采用蒸汽或氮气作为置换介质,也可用注水排气法,将易燃有毒气体排

出。

5.3.2.2设备经过置换后,必须再用空气置换惰性气体,防止发生窒息。 5.3.3 通风

5.3.3.1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5.3.3.2打开两个以上(指设备上、下)的人孔、料孔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5.3.3.3必要时,可采取机械强制通风,机械通风的排气,要远离人群和点火源。 5.3.3.4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进行确认。 5.3.3.5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5.3.3.6受限空间中一旦有存在可燃物的可能性,需要使用防爆通风设备。机械通风设备需进行

可靠表面接地。

5.3.4 个体防护措施 5.3.4.1

5.3.4.2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并系挂救生绳。 5.3.4.3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不产生火花

的工具。

5.3.4.4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5.3.4.5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防护用品。

5.3.4.6受限空间外根据需要配备呼吸器具、安全绳、消防器材和清水等应急用品。 5.3.5 照明和用电安全

5.3.5.1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狭小容器、金属设备内作业电压应小于等于12V。 5.3.5.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连接线路上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

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橡胶垫或干燥的绝缘木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5.3.6 监护

5.3.6.1监护人应在受限空间外保持监护,有必要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进入受限空间救助。 5.3.6.2作业人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5.3.6.3监护人要了解受限空间中的危险以及所做的工作。 5.3.6.4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及应急物资。 5.3.6.5 5.3.7 监测

5.3.7.1作业前30分钟内,如有必要,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

5.3.7.2 检测时,首先测氧浓度,其次是可燃物气体浓度,然后是有毒气体浓度。 5.3.7.6采样人员进入受限空间采样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5.3.7.7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在检测表中

记录最差的结果。超过下列标准的,就重新置换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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