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中心合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4 21:20:0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发达广场接待中心装修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内蒙古发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海拉尔分公司(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宋志刚 (简称乙方)

一、 工程名称:海拉尔发达广场接待中心装修工程。

二、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海拉尔发达广场接待中心地面、墙面、顶棚、灯具、门的施工。 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合同价款

1.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1037000元整【壹佰零叁拾柒万元整】包干定价。

2. 合同价款的调整: 由于增减项目、设计变更、签证引起的增减工程量,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依据2009年《内蒙预算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取费后总价下浮 6 %做为结算。

2.2 施工期间发生的签证变更工程量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1%不做调整。 五、工期约定

1、总工期为 46天,自2011年 11月26日开工至2012年1月10日竣工。 2、如由甲方原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六、施工标准,质量要求

1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为: 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2 国家或行业有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应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 七、甲、乙双方工作 1、甲方责任

1.1乙方进场前,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提供施工及工人生活用电源、水源,费用

由乙方承担。

1.2如发生方案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责任

2.1乙方负责施工图纸设计及图纸有关的技术沟通,并承担相关费用。 2.2如发生设计变更,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2.3乙方负责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并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工期交付使用。 2.4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及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5自工程完工之日起,工程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须48小时内

无偿处理解决。

2.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文明施工。

2.7工程验收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不合格所需的各项试验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按进度拨款。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30%的材料款。 2、地面棚面施工完,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 30%的工程款

2、工程全部完工,甲方需在十五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除5%元质保金外的全部工程款,期间甲方如对工程质量有异议,须书面提出,乙方确认,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3.质保金:竣工交付后1年,完成全部回访工作一次性付清。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义务。如有违约,依据以下条款执行。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约,不在违约范围内。

2、甲方如延迟付款期限,即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或乙方无故拖延工期,则违约方每天按工程造价2‰的金额赔偿对方。

3、如因甲方变更设计方案所发生的造价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商定解决。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法人代表(代理人): 法人代表(代理人): 电 话 : 电 话 :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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