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章程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8 9:29:4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章程

(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是“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简称是“中国科教影视协会”,英文译名是CHINA SCIENCE FILM AND VIDEO ASSOCIATION,英文缩写CSFVA。

第二条 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由与科教影视相关的个人和有关单位自愿组成、依法登记的全国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是发展我国科教电影电视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党与政府联系科教影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科教电影电视工作者之家,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宗旨: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努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贯彻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坚持“三贴近”,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为繁荣科教影视事业服务,为科教影视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围绕科教电影电视工作,开展以下活动: (一)组织学术理论研讨;

(二)组织优秀作品的交流,总结作品创作和技术创新的经验,推动和指导科教影视创作,促进科教影视作品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

(三)按照规定经批准,举荐和表彰奖励优秀科教影视人才; (四)受政府委托或根据需要举办科教影视专业培训活动,为会员创作科教影视作品提供理论支持和技术指导;

(五)举办科教影视的技术咨询服务、开发和转让,举办科教影视展播,支持科教影视创作研究;接受委托承担影视项目评估、成果鉴定、技术评价,组织参与并承担技术标准制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工作;

(六)积极推介科教影视资源传播,开展民间科教影视交流活动,发展同国际科教影视团体和工作人员的友好往来;

(七)依法编辑、发行会刊资料,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平台; (八)反映会员和科教影视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和科教影视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九)开展对会员和科教影视人才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完成中国科协和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会员的种类。

本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八条 凡拥护本会章程,自愿填写入会申请,热心本会活动,能够按期缴纳会费,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加入本会,成为会员。

(一)个人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科教电影电视创作、传播发行等专业五年以上的工作者;

2、从事科教电影、电视组织管理并做出显著成绩者; 3、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学习两年以上,并经学校推荐者。 (二)单位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经国家部委或省直辖市以上有关部门批准的从事科教影视工 作的社会组织;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科教影视工作的企业。 第九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按中国科协统一编号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个人会员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3、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单位会员

1、推选代表参加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推选的代表具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选派代表参加本会学术活动;

3、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评奖、评选活动; 4、优先取得本会有关学术资料和科教影视作品;

5、单位会员单位有关的学术、技术问题或有关业务,可要求本会优先承接咨询或委请组织科教影视专家进行指导; 6、单位会员根据科教影视事业发展的需要,可要求本会协助举办培训班;

7、对本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8、入会自愿、退会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