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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8 16:18:3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读书报告

陶行知先生是我国近代伟大的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中包含着无数智慧。关于陶行知先生的教育思想,可以总结有四点:平民教育、生活及教育、社会即学校和教学做合一,切实主张要做到教育普及和落实实践。即便到了今天,先生的真知灼见依旧没有因为时代的变迁而产生隔阂,相反,先生所提出的问题和看法让现代的我们依然感到无比的熟悉和触动,其中,先生的《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便是其中代表。

先生的《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写于1919年, 在20世纪初,自动主义这一教育新思潮在中国盛行,主张学生自学、自强、自治,学生自治也由此而来。这自然是一件好事,但作为一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却比普通人更深入的看到了学生自治的实质和优缺点,为了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先生写下了《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

陶行知先生在文章中将“学生自治”定义为“学生结起团体来,大家学习自己管理自己的手续”,更详细的定义,可以说是学生组织起来,与学校合作,各自在不同领域对学生进行共同管理。

陶先生大力提倡学生自治,在文中先生提到学生自治是有必要的:作为未来的共和国公民,学生需要拥有相关的共同自治的知识和能力,而要让学生切实掌握这种能力,必须让他们在学校就开始学习自治并付诸实践,否则便会带来“人民既不愿被治,又不能自治”的严重后果。

现如今,中国高校大多都设立了学生会这一自治组织,它是以学生为主的组织,是学校与学生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学校,学生接受学生会的领导并积极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从上述现状来看,它符合先生所说的“学生自治”的要求:一是面向全校学生的团体;二是学生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立法执法司法;三是学生会为学生练习自治提供了良好的场所。

参照先生文中的观点,学生会的建立也带来了许多好处:一是学生自治可成为修身伦理实验。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确实不少,可是在实践上却有所欠缺,物理、化学、博物等课程都可以通过实验课弥补,但是最重要的修身伦理却很少有实践的机会。唯有在学生自治中学生的自治能力才可以得到发展,并在自治中养成学生对社会权益自觉自愿的关注,以及负担公众事务的能力和责任心。

二是相较于学校全面管理,学生自治更能适应学生生活学习需要。陶行知先生在文中提到“有时校方为学生做的愈多,愈是害学生,因为为人,不论怎样精细周到,总不如人之自为。”校方有时考虑问题、看待事物的标准、眼光和学生

是大相径庭的,校方认为会激发学生兴趣的事学生可能如同嚼蜡;反之,学生期待校方做的事校方却毫无觉察。但有了学生会的话则大大不同,它可以积极有效地把同学和老师、学校联系在一起,使同学们的要求建议可以直达校方,校方的政策指示亦可顺利直达同学。最关键的一点是:当学生会简历,大家都参与到共同治理时,相关的规章制度将成为同学们共同认可的存在,更加深入人心。

三是有助于辅助风纪之进步。学生会作为学生自治的代表,是各院系学生形象的最突出表现,它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同学们。同时,学生自觉接受学生会的调度,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相关的治理从“被治”到“自治”,实现了同学们对规章制度的共同遵守和维护。

四是能促进学生经验之发展。学生会为参与其中的同学提供了锻炼能力的平台和机遇,可以拓宽人际关系,提高组织管理能力,同时也为身在其外的同学提供了各种有趣有益的活动,丰富了我们的高校生活,使每个同学能更快更好地融入到大学这个大家庭中。

然而,有阳光的地方一定也有阴影,世间万物都有其两面性,一件事无论如何完善也会有不尽人意之处。学生会这一学生自治组织在长期发展中,也开始不断出现不同的问题,其中许多正是陶行知先生所担心的。

第一是很多学生加入学生自治组织的目的和动机不纯,换句话说,有不少人是为了争权夺利而进入学生会。先生写道学生自治的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为共和国培养有共同自治能力的学生和公民,二是解决平民主义思潮中人们无法约束自己欲望从而危害自生乃至国家的问题。然而现在很多高校的学生选拔诸如学生成绩、研究生保送等都有许多关于学生干部加分和优先的规定,所以很多学生为了能够保研、拿奖学金而加入学生会,没有或缺乏锻炼自己自治能力的意愿,很难说能够做好服务同学、团结院系的工作。

第二是学生会的学生自治有时也已经无法适应学生的需要。学生会每年会举办很多的活动,可是很多活动都是继承,已经不适合现在学生的学习和心理需要,或者学生会的活动并非由学生自己提出的创意,而是院系的老师作为幕后操控者,又或者是学生会提出了创意,却没有足够的能力将其办好,诸如此类,正如陶先生所言“有的时候,我们为学生做的事体越多,越是害学生。因为为人,随便怎样精细周到,总不如人之自为。我们与学生经验不同,环境不同,所以合乎我们意的,未必合乎学生的意。”若是学生会无法做到独立自主,或是能力不足,那么与没有学生自治也没什么两样,有时甚至会更糟。

第三是学生会中缺少民主氛围。自治便要求大家共同治理,一起立法执法司法,这需要公平和客观的条件,若学生会本身都做不到民主,那很难确保这一学

生自治组织的权威和公平性。这一点在学生会面试及选举、换届上显得尤为突出,面试者或竞选者的院系、所属部门、人际关系都可能影响成败。相同派系的同学间会互相提点和支持,至于工作能力、个人素质等硬性要求,则极大程度地被忽略。有时可能有几个同学能力相当,不分伯仲,难以抉择,在此种情况下,人际关系和所属派系等软实力显得更有助力,甚至在很多时候更胜硬实力。这一情况导致的不单单只是面试或换届竞选时导致不公平不客观的情况,而最严重的可能弊端是学生会内部也很容易因此产生派系之争,相互扯皮条,彼此分门别户闹意气。学生会本应是代表学生,想学生所想,为同学们服务的学生自治组织,但如此一来,一来很难选出最优秀、最合适的学生会领导者,二来也会导致学生会的失去公信力,难以取信于同学,长此以往,学生会将失去其本来存在的意义和基础。

第四是学生自治误作治人,学生会干部拥有特殊权力。学生会中的任何一位成员与广大学生都应该是平等的,平等才能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锻炼,否则自治便会变了味道,变成治人。比如学生会以领导者的口气命令而非请求一般同学做与其本不相关的事务,或是有各项活动机会多是优先考虑自治组织内部成员,各活动内部消息只有内部人士才知晓……学生会成员驾驭他人、成为“人上人”,这并非一种正常的现象,只能使学生会蒙上庸俗化、利益化的色彩。

第五是有不少学生自治组织与学校对立,或是拒绝支持学校的政策,或是完全孤立、撇弃校方的支持,须知,学生自治固然是一件好事,但学生限于其经验和能力的限制,很多事情终究无法做到尽善尽美,更何况学生会这种学生自治组织本就是相对于学校而组织建立的,是学生与学校、老师沟通的纽带和桥梁,其作用很大程度是要使学生与校方之间的意见和建议得以顺利交换交流,从这一点看,学生会与学校对立是不可取的。

当然,虽然学生自治组织有很多不足,但是很多学生自治组织还是很干净、有力、值得我们加入和支持的。作为一名学生,我们本就应有义务为我们的学生自治尽一分力。

陶行知先生所提的自治是“共和国学校里一件重要的事情”,可以以小见大地反映出国家的问题。学生在学生自治中暴露出的不足很可能就是日后同学们在未来社会上实现国家自治的不足,如果我们能够做到完全意义上的学生自治,不断完善学生自治的体系,改正自身的缺点,那对我们个人和国家都是大有好处的,所以学生自治仍然可以进行,且必须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