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情况调研报告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12:36:4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再生资源回收情况调研报告

为了深入推进和全面了解**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情况,根据云南省商务厅转发国家《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的通知》(云商〔2016〕22号)和《迪庆州商务局关于落实国家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意见的通知》(迪商发〔2016〕130号)等文件精神,**县工信局对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进行了调查。 一、我县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也有了相应的发展。大大方便了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使大量的废旧物资得到了回收利用和正确处置,为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初步统计,截止2016年底,全县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2家(正龙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迪庆建工恒宝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其中迪庆建工恒宝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属于挂靠企业。个体工商户6户,与此相对应的流动收购人员和从业人员超过200人,他们以进城务工农民为主,未办理合法手续随处拾拣或收购。 2016年全县收购废钢铁300多吨,废有色金属50 吨(其中:废铜25吨,废铝10吨,废锌15吨),废家电352台、30吨,

废旧塑料17吨,废书报和纸张50 吨,废轮胎(橡胶)12吨,报废机动车34辆11吨,废玻璃110吨、废木材(家具)15吨,其他废品7吨,销售总额37 万元以上。 二、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经营无序。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早年曾纳入 公安的特种行业管理。经营放开后由于该行业投资小,见效快,风险不大等利益驱使一些人疯涌而上形成了无序经营的现状。虽然全县有200多人从业,但多数未办理正式手续。无照经营造成了市场难以管、无法管的现状,经营主体相对混乱,致使竞争无序。现虽有部门规章,但由于是事后备案非事前许可。

(二)环境污染严重。根据调查发现一些拾荒者从垃圾箱、垃圾集中点翻拣废品卖钱使垃圾随地散落,遗留物随处丢弃,对城镇、街道造成了二次污染。特别是一些个体回收网点露天存放废旧物资,晴天臭气四溢,雨天污水横流,污染环境严重影响了群众身体健康。

(三)市场建设滞后。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划,现行布点极不合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全县仍没有一个像样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市场和分解中心。故造成不少收购网点随处租用一两间旧房、一块空地、一个台称就开张营业的情况随处可见,收购的废旧物资乱堆乱放。一部分从业人员住宿与破烂混杂其间,影响市容市貌与身体健康。

(四)安全隐患较多。调查发现不少的回收废品都是堆放在居民户周围,易燃物品集中堆放,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一些从业人员素质低下,没有经过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有的在收购中随意压价,短斤少两,顺手牵羊,收盗结合,损坏群众利益,扰乱社会治安,更有胆大妄为者对偷盗来的通讯器材、钢材、公共设施等不问来源一律照收,既为犯罪分子提供了销赃的便利又危及了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据通讯部门反映每年损失数十万元。这些问题如得不到解决,一些不良经营者还将为了高利而目无法纪,见利忘义,收赃销赃致使该行业成了藏污纳垢的破坏性场所。

(五)垃圾有效回收率低。众所周知,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部分,可回收的包括塑料、纸品、玻璃、金属等几类,不可回收的主要是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垃圾最有效的处理方法即尽可能做到回收利用,一方面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降低垃圾的处理成本,还可循环利用资源、节约资源。但自2016年10月以来按照公安部《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规定,废品收购个体户废旧金属外运都需要跟具有取得“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运营、销售”授权的再生资源废旧回收公司开具销售单,才能外运。物资再生利用企业则向县内6家废旧回收个体户收取不合理的高额挂靠费,外运时再收取各种费用,微薄的利润和高额的运营费用导致废品回收个体户压低废品收购价格,对废旧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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