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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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The sTandards of securiTy proTecTion,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and safeguards&fire fighTing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编 号:DBII/945 - 2012 备案号:J12175 2012

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3年07月01日

2013北京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 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的通知

京建发[2013 ]25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 1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 2011] 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编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 945 - 2012,代替DBJ01 - 83 - 20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1.4、2.3.4、2.3.5、2.3.6、 2.4.6、 2.4.8、 2.4. 11、 2.4.15、 2.4.17、 2.4.21、2.4. 23、 2.4.25、 2.5.2、 2.5.4、 2.5.5、 2.5.9、 2.5.13、 2. 10.4、2.10.5、2.11.8、2.13.9、4.3.12、4.3.13、4.3.14、4.3. 25、4.3.2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产格执行。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月14日

关于同意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的函

建标标备[ 2012] 148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科技与村镇建设处:

你处《关于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申请备案的函》(京建科标备便[2012] 0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2175 - 2012。其中,同意第2.1.4、2. 3.4、2.3.5、2.3.6、2.4.6、2.4.8、2.4. 11、 2.4.15、 2.4.17、 2.4.21、 2.4.23、 2.4.25、 2.5.2、2.5.4、 2.5.5、 2.5.9、 2.5. 13、 2.10.4、 2.10.5、 2.11.8、2. 13.9、4.3.12、4.3.13、4.3.14、4.3.25、4.3.27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m版的<工程建设标准 化》刊物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