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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发放号 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

钢材仓库管理制度

QG/T530204—2005(C版)

发布日期:2005-9-1 实施日期:2005-9-1 编写:陈 宁 审核:龚惠昌 批准:曹稼斌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为使钢材仓库管理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钢材仓库的管理。 2.相关文件

2.1《采购质量控制程序》 QG/T530202-2005 2.2《材料检验程序》 QG/T530203-2005 2.3《焊接材料管理制度》 QG/T530205-2005 3.职责

3.1生产运行部负责钢材仓库的管理 4.管理内容和方法

4.1存放在钢材库的材料管理

4.1.1 钢材进库后,仓库保管员凭材料计划员开出的入库单,核对牌号、规格、数量是否与入库单一致。

a) 如无误则将钢材存放在待验区内,材料检验员在钢材上写上“待验及日期”,。 b) 如果核对时发现问题应迅速口头通知材料计划员,由材料计划员联系市场营销部进行解决。

4.1.2 材料检验员接到材料计划员填写的《材料检验入库通知单》和“材料质保书”后,根据相关标准对材料的牌号、规格、数量、尺寸公差、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填写相关记录。 a) 板材填写《板材检验入库记录》。 b) 封头填写《封头入库质量检验记录》。 c) 焊材填写《焊材检验入库记录》。 c) 管材填写《管材检验入库记录》。

4.1.3 材料检验员在《材料检验入库通知单》和《材料检验入库记录》中填写结果,送交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核。

a) 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核合格后,对钢材给出一个追踪号(标记),填写在《材料检验入库通知单》上,返回给材料检验员。

b) 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核不合格,则通知材料检验员进行处理。

c) 仓库保管员把标记移植到钢材上,同时将钢材移到合格区内进行合理堆放,不

锈钢材料应加盖油布或移入室内堆放。

4.1.4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钢材,由材料检验员在材料上用红漆做上标记,堆放在隔离区。

4.1.5对合格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必须按品种、牌号、规格、数量、追踪号等及时做好材料台帐。

4.2 存放在生产部门的材料管理

由于受钢材库客观条件影响,材料计划员可决定直接将钢材存放到施工部门,但材料计划员必须在《材料检验入库通知单》上注明该钢材存放的地点,材料检验员仍按4.1.2和4.1.3进行检验。 4.3 材料发放及领用

4.3.1 材料发放应坚持先进先出、专料专用、“见圆作方”的原则。

4.3.2 向钢材仓库领用材料,必须凭部门经理签字的领料单以及工艺流转卡,材料检验员应及时在领用的材料上移植追踪号,并在工艺流转卡上签字,确认所领用的材料与工艺流转卡标明的材料相一致。

4.4 钢材仓库保管员按要求填写材料入库及领用台帐。 5 记录表式

5.1材料入库及领用台帐(钢板、无缝钢管、焊材等) QG/T530204-01 5.2材料入库及领用台帐(封头、锻件、法兰、管件、螺栓等) QG/T5302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