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机氮氧化物处理系统CGT标识标志使用监督-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 图文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2 14:06: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附件二:

授权书

CGT管理办公室:

本企业授权XXX,身份证号XXXX(18位),负责本企业的CGT标识标志申报的相关工作。

特此授权

授权企业法人代表(签名):授权企业(盖章):年

月 日

附件三:

CGT标识标志使用合同

甲方: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时间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甲方)与 (乙方)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就乙方使用甲方CGT标识标志事宜达成一致,签定本标识标志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注册使用在柴油机氮氧化物处理系统零部件及其配套设备等商品上的CGT标识标志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产品上。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标识标志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标识标志的商品质量,并遵守甲方制定的《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柴油机氮氧化物处理系统CGT标识标志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四、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标识标志的商品上同时标明自己的商标、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标识标志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标识标志。

六、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标识标志许可第三方使用。

七、甲方以无偿形式允许乙方使用CGT标识标志,并在签约合同的同时向乙方颁发CGT使用证书,用于乙方公开宣传。

八、违约

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之行为,可立即收回乙方CGT标识标志使用权,并向乙方追究标识标志影响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再次申请。 九、纠纷解决方式

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至人民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件四:

生产制造企业现场审核表

评审专家:

评审日期: 年 月 日 评审地点:

被评审方代表: 评审核查表编号:

条款 评审内容 评审结果 评审说明 1 质量保证体系评审: 满分:300 具备完整的质量标准体系,质量管理文件分 描述准确;要求为需要通过ISO9001或合计() TS16949质量体系认证。 重点确认第三方认证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应评审其管理评审、培训、内审、合同评审、包装、储存、运输及标识。 无质量保证体系的不予评审,或评分为零。 生产商应有可依据的技术标准,如果没有则不予评审,或评分为零。 1.1 管理评审反映最高管理者对组织和顾客满分: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