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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电子商务 【发文字号】沪府发[2009]20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4.10 【实施日期】2009.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

(沪府发〔2009〕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2004年以来,本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初步确立,公开意识不断增强,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实施以来,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 1 / 3

息公开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

观,认真落实《条例》 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按照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在资金、项目、政策、服务等方面切实加大公开力度,逐步形成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格局,推动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以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为重点,着力提高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根据《预算法 》,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分步骤、分层次、分内容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扩大向同级人大报告财政预算的覆盖面,逐步实现部门预算全部报送同级人代会审议(涉及国家安全的部门除外)。细化报送同级人大的本级预算草案,逐年扩大预算草案列示的款级科目。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探索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的方式、范围、内容和形式。及时发布月度(季度)财政收支情况。依托“金财工程”,加快构建完整的财政信息库,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监管系统,为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二)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力度。全面梳理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情况,以用于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的专项资金为重点,明确公开要求,逐年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范围。先行选择部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包括对口支援都江堰灾后重建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农惠农资金、社会救助资金、排污费专项资金、帮困助学资金、信息化发展资金、科技小巨人专项资金、公交行业补贴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主动公开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操作流程和资金分配结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2 / 3

(三)加大政府非税收入公开力度。建立完善定期发布机制,公开地方政府债券筹集

资金安排的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新增机动车额度拍卖收入和使用、监督情况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建设交通委、市交通港口局)

(四)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健全收费公示、持证收费等制度,确保收费透明。优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发布平台,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凡发生变更的收费项目,变更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五)建立完善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遵循“依法披露、突出重点、真实有效、促进和谐”的原则,定期公开本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总体情况以及收支情况,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基本情况,经办管理重要事项和社会保险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处理以及整改情况等。研究加强各类社会保险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完善住房公积金定期公告制度。公开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提取、使用计划以及计划执行情况,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增值收益使用情况。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增值收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及业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等。依托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不断优化公开的程序和方式,方便缴存职工和单位查询与自身相关的公积金缴纳使用情况等。(责任单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健全房屋维修基金定期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本市房屋维修基金年度归集金额、划转金额。健全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信息统计、公告制度,方便业主随时掌握、准确了解个人维修基金的缴存、使用情况。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