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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命题管理程序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航空运输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布日期】2013.09.03 【实施日期】2013.09.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命题管理程序
(2013年9月3日)
目录
1.目的和依据 2.适用范围 3.生效日期 4.基本要求与实施 5.命题原则 6.命题管理责任 1 / 5
7.命题方法
8.审题规则 9.保密规定 附录1 附录2 附录3
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命题管理程序
1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命题工作,提高命题质量,特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对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部)命题与管理提出具体实施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中国民航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命题工作,不涵盖实践考试内容。 3 生效日期
自本文件颁发之日起生效。 4 基本要求与实施
4.1理论考试采取计算机网络考试方式,根据CCAR65部要求设定考试范围。 4.2理论考试卷面试题量为100道,满分100分,80分以上(含80分)合格,时间120分钟。
4.3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应安排在局方指定的考试中心实施。 4.4地区管理局负责本地区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2 / 5
5 命题原则
5.1理论考试命题应符合航空规章对飞行签派员履行职责所掌握知识的要求,应以检验答题人对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为基本原则,不出偏题、怪题,要密切围绕运行实际。 5.2命题人出题时,应根据指定的知识点,从命题意图、能力指向和所取素材等方面考虑试题的可用性。试题内容既要涵盖基础理论内容,也要贴近实际运行。
5.3试题不应出现科学性错误和明显争议,题意清晰明了,用词准确得当,表述避免歧义。
6 命题管理责任
6.1民航局负责制定命题知识点和命题计划,地区管理局组织实施,组建命题项目组,按公布的知识点进行命题。命题项目组应由局方监察员、飞行签派检查委任代表、院校教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并报民航局飞标司备案。
6.2民航局负责定期组织实施对现有题库中试题进行评估与梳理,更新题库试题。 6.3地区管理局根据所承担的命题任务指定命题人,并对命题人进行必要的培训。命题人应在所承担命题知识点的业务领域内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工作态度严谨,善于与他人合作并热心执照考试命题工作。
6.4各地区管理局在组织命题和考试过程中,当发现考试知识点与现行规章或教学出现偏差,或发现错题时,应及时记录内容并向民航局提出修改建议和方案。民航局负责根据地区管理局提供的信息组织修订。 7 命题方法
7.1试题题型均为单项选择题,由题干和备选项组成。题干应采取问句或者不完整的陈述句提出问题,其正确答案应在给出的三个备选项中指定。题干与备选项构成的句子应在逻辑上成立,语法上无错误,语义上无分歧。
7.2试题的题干应简明扼要、描述清晰,只包含阐明问题所需的必要条件。备选项不宜过 3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