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供电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7 15:13:1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XX煤矿供电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安全、可靠的供电系统是保证矿井正常生产的基础条件之一,地面变电站停电、井下电气故障、人员误操作等原因均可能引起停电事故,停电事故轻则会造成井上下无法正常通讯、排水设备无法运转、巷道积水严重、局部通风机停风、影响正常生产;重则会造成主通风机停风,同时还可能造成重要设备损坏或人身伤亡,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 2.2坚持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

2.3如果事故造成火灾、瓦斯事故,首先按照处理火灾、瓦斯事故预案进行事故处理

2.4坚持尽快恢复生产的原则 3.组织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机电副矿长 副总指挥:机电副总工程师

成员:矿属各部门主任、区队队长、调度员、驻矿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1)下达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指令;

(2)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3)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并根据事态发展,确定是否响应升级;

(4)接受上级指令并实施;

(5)配合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 预防与预警 4.1.1 危险源监控

由职能部门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从全矿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人、机、环、管”各方面因素进行的危害辩识,对每一个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控制措施,根据风险管理程序要求逐项分工落实进行监测监控。

任何人员发现异常或事故预兆,应立即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在安全条件下积极组织抢救,否则应立即撤离至安全地点或妥善避难。矿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

4.1.2监测监控方式、方法及预警

(1)调度指挥中心对全矿的机电设备进行集中监控,当出现矿井突然停电停风时系统自动报警。

(2)主要变电所值班人员、主通风机司机发现停电停风立即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3)井下跟班矿领导、队长、瓦检员、安监员和各作业地点人员发现井下巷道风流停滞、震动、反向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4)雷雨天气严格执行现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严禁脱岗(擅自脱岗按不安全行为处理),同时矿调度员在发生设备紧急停机后,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防止突然停电造成人员伤亡。

(5)当矿供电系统出现大面积停电情况时由矿调度指挥中心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迅速到矿事故处理现场查看具体,并针对性制定处理方案。

5.信息报告程序

5.1矿调度指挥中心电话:xx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后附表2:xx煤矿供电事故处理相关人员与联系方式。

5.2调度指挥中心接到事故汇报后,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进行处置。

5.3事故报告的部门、内容、通讯方式: 5.3.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5.3.2事故发生的类型。

5.3.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3.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3.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5.3.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5.3.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根据停电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停电事故分为重大事故(Ⅰ级)、较大事故(Ⅱ级)和一般事故(Ⅲ级)。

6.1.1一般事故(Ⅲ级):局部停电,未生产、主排水系统及其他一级负荷,停电造成井下临时排水设备、局部通讯联络设备断电。

6.1.2较大事故(Ⅱ级):局部停电,未影响主通风、主排水系统及其他一级负荷,但影响矿井正常生产。

6.1.3重大事故(Ⅰ级):矿井区域性停电,影响正常生产,主通风系统、主排水系统或其他一级负荷停电。

6.2 响应程序

6.2.1一般事故(Ⅲ级):调度指挥中心要联系供电管理单位带班队长,并安排排查、处理故障,尽快恢复送电。

6.2.2较大事故(Ⅱ级):调度指挥中心要立即联系机电信息中心供电运行管理员、供电管理单位带班队长,并安排排查、处理故障,尽快恢复送电。

6.2.3重大事故(Ⅰ级):应立即按照下述响应程序执行,并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