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答辩办理须知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4 10:58:3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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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答辩办理须知

每位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须通过盲审(详见《关于我校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网上送审平台隐名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研究生抽盲工作的说明》、《交通运输工程学位论文隐名预评审结果处理办法》、《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关于全日制工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院内预评审的实施办法 (修订版)》),并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以下流程。

1、 学院室领取同济大学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审批表和成绩单,并认真填写学位审批表内相关内容;

2、 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天由答辩秘书送交至少位同行专家评阅;同行专家评阅人是本学科领域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可作为同行专家评阅人。(评阅意见书在研究生院培养处网站下载);答辩委员会成员由至人组成,成员应是本学科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如果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则至少由人组成;

3、 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指定答辩秘书(答辩秘书由我校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担任,在读研究生不得担任),录入答辩准备信息和科研小论文相关信息(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要求详见当年《硕士学位发表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

4、 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盲审,由导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确认并分配盲审号(具体要求详见《关于我校年继续开展博士硕士论文抽检评议工作的通知》);

5、 答辩秘书审核答辩申请材料(学位审批表、份评阅意见书、科研小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封底)及论文发表检索证明(校图书馆情报所开具),并根据申请人当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及期刊会议目录标明编号>和“双盲”网上抽检结果页),确认答辩申请;由答辩秘书(学生本人不受理)将答辩申请材料在答辩前天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室审核,审核通过才可进行答辩。未经批准擅自举行论文答辩,则此次答辩无效。

6、 答辩结束后,答辩者和答辩秘书须按规定上传学位论文、答辩决议(规定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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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答辩后学位论文上传至系统的通知》)。 7、 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及时提交相关归档材料至学院室:

1) 同济大学申请硕士学位审批表份(答辩决议若是粘贴的,须由答辩主席骑缝签名);

2) 评阅意见书份;

3) 上海市学位论文“双盲”网上抽检结果页份;

4) 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份(学位人员登记表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自动生成表格并打印)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于登记表反面);

5) 发表的科研小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及论文发表检索证明(校图书馆情报所开具); 6) 论文本(每本有处需签名); 7) 论文电子版份(、格式两个版本)。

友情提醒:、毕业证书一般在每月日申报制作(限归档材料齐全者),当月日可领取(限办结离校循环手续者)。寒暑假期间及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学位授予备案截止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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