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6 20:42:3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校本培训制度

随着新课程的推进,要求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不断自

我完善,努力提高专业化水平,成为一个学习型教师,为此,学校制定本校本培训制度,并于每学年初制定校本培训计划。

一、校本培训的目标

总体目标: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勤于探索、学识精深、开拓创新”的研究型教师队伍。

1、不断更新教师的教育观念,更新教师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2、进一步发展教师个性特长,使之具有鲜明的教育、教学个性,并创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特色。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提高教师对新课改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全体教师的科研水平。 二、校本培训的内容

1、师德培训。师德是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发展的原动力,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教师的师德培训,培养造就一支品德高尚的教师队伍。

2、更新教育观念培训。校本培训始终要把教育观念的更新看作是影响教师专业能力发展的关键环节,力求使教师能够主动探索、研究新课改下的课堂教学途径。

3、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包括教科研知识、方法的培训;教学基本功的培训、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更新等。

4、班主任工作方法的培训。通过班主任相互之间的研讨,使班级管理能够更有序,更合理,处理学生问题更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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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息技术培训。运用多媒体技术辅助教学、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有机整合,给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带来了巨大变革。要求教师要普遍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适应科学和教育发展的需要。

三、校本培训的形式

1、专家引领。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专家讲座和培训:充分利用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播放课堂实录,,上网查阅教改信息等方式进行学习;加大在教育教学方面与兄弟学校的交流,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

2、同伴互助。定期组织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发挥集体备课的整体培训功能,通过研究课、优质课评选,进行相互学习;通过以老带新,师徒结队的方式,提高青年教师的师德素质、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等。

3、自我反思。自我反思是教师对教学中的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进行审视和分析的过程,是校本研究中最基本的力量和最普遍的形式,同时也是教师专业发展和自我成长的核心因素。学校鼓励教师立足行为研究,对课堂实例的分析,撰写教学心得,通过反思,教师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改善教学行为,提升教学水平;同时形成自己教学现象、教学问题的独立思考和创造性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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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业 批 改 (要求)制 度

一、作业批改必须及时,一般情况下,作文必须在下次作文前一天发到学生手中,最迟在下次作文前批好,其它作业应在下次上作业前批改好发给学生。

二、作业批阅次数:作文及周记8次以上,数学作业一课时一次,一、二年级生字一课时一次,三至六年级生字每课一次,配套练习要求全批全阅,美术作业一课时一次。

三、作业批改必须使用正确的批阅符号,评语要恰当、中肯、以鼓励性评语为主。

四、各科作业都应注重对错题、错字的更正,建立正误表,教师一律用红笔批改。

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整洁地完成作业,教师要及时检查,对无故缺交作业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做、抄袭或欠认真的要重做。

六、各科教师应有作业批改记录,将学生作业中重要的错误随时摘记,发还作业后要对学生进行作业讲评,鼓励进步,指出优缺点及主要问题。

七、作业提倡面批,力求做到全批,批阅量不少于95%,也可让学生互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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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高效率,快节奏地推进素质教育,有规律地将竞争引入学校内部管理,特制订以下制度:

1、凡镇中心校组织的质量检测,都进行奖惩。成绩获全镇前五名的教师分别给于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600元的奖励。成绩位居全镇后五名的教师分别处罚300元,260元,200元,150元,100元。

2、凡学校组织的考试进行纵向评比,语文、数学二项总成绩获第一名者,分别奖励100元。语文、数学的最后一名与第一名的平均分差距在15分以上,每一分处罚10元。

3、凡参加教育局质量监测的年级,以教育局质量监测所排名次进行奖惩,全县前十名的教师分别给于1500元,1400元,1300元,1200元,1100元,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600元的奖励。成绩位居全县后五名的教师分别处罚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

4、教师对教学工作不认真,态度敷衍,投机取巧,不能按质按量完成备课量、作业量及学校临时安排的兼职工作,被中心校通报批评一次扣罚绩效工资100元,,被县级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罚绩效工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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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

意 见

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教师对学生既要管教管导、又要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严禁采用粗暴手段摧残学生,为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关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处理意见如下:

1、凡利用各种手段摧残致伤学生的,要查清事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单位检查、全体教工会检查等处理,承担学生的全部医疗费,因处理此类事而造成当事人请假,一律按旷工计算,情节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2、凡不经领导批准,擅自停学生到校上课的或在上课期间把学生拒之门外及在室内外罚站,强制学生做杂务劳动等剥夺学生学习权利的,将作为责任事故论处,并扣发当事人当天的工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单位检查、全体教工会检查等处理。

3、凡是对学生采取辱骂、讽刺挖苦、推拉、向学生身上扔物(粉笔头、黑板擦)或不批学生作业等变相体罚手段,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单位检查、全体教工会检查等处理。

4、凡体罚或变相体罚受到单位检查以上处理的人员,取消本学期或本学年度评选先进资格。

5、校长和教导处认真检查对学生达到教育管理情况,并做好思想工作,使广大教师既要爱护学生,又要负责,敢于管理,防止因严禁体罚而出现放弃管理的偏向,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加强尊师爱生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尊师爱生的良好风尚。处理体罚与变相体罚问题时,要持慎重态度,注重事实,做好调查研究,做到处理及时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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