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划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3 0:21:0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生态功能区划要结合本省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定位,使其成为能指导区域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具有前瞻性的科学依据。

三、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㈠ 土地利用现状

黑龙江省耕地面积为1178.0万公顷,园地面积为4.2万公顷,林地面积为1895.0万公顷,草地面积433.3万公顷,水域面积为250.0万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总面积为112.2万公顷,交通用地面积为190.5万公顷,未利用土地面积为484.8万公顷。

全省土地利用特点是耕地、林地、牧草地分布相对集中;土地自然肥力较高,但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人均占有数量多,但土地生产力水平较低。根据省土地详查汇总资料,全省农林牧业用地总面积为3706.6万公顷,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81.5%, 其中土地垦殖率达25.0%,土地利用率为89.9%。

㈡ 土壤侵蚀现状评价

黑龙江省土壤侵蚀有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冻融侵蚀和由重力产生的滑坡、泥石流等类型。全省土壤侵蚀情况为轻度侵蚀775万公顷,占总侵蚀面积的69.2%;中度300万公顷,占总侵蚀面积的26.8%;强度侵蚀44万公顷,占总侵蚀面积的3.9%;极强度侵蚀0.07万公顷,占总侵蚀面积的0.1%。

截止到2000年,全省水土流失面积为1120万公顷,水土流失面积扩展速率为1.21%,全省每年流失土壤总量达到2亿立方米以上,水土流失已成为全省重要的生态环境问题。目前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23万公顷,占水土流失面积的27.8%。省内局部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控制,流失面积正在减小,治理效果明显,生态环境有所好转,但整体仍处于边破坏边治理的趋势。

㈢ 土地沙漠化现状评价

黑龙江省处于“三北”地区的最北端,土地沙漠化地区主要集中在西部的嫩江下游区及其支流两岸的河湖漫滩和低阶地,绝大部分为沙化轻度区,少部分为沙化中度地区。本区沙漠化土地面积37.8万公顷,占沙区总面积的13.6%;潜在沙漠化土地面积48.3万公顷,占沙区总面积的17.6%;非沙漠化土地面积188.6万公顷,占沙区总面积的68.8%。

由于人口和开荒面积骤然增长,滥垦、滥伐、滥牧,致使这一地区原有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森林资源濒临枯竭、草原面积不断缩小、草场质量不断退化,出现了草灌丛沙堆、沙垅、沙岗、沙带和风蚀劣地。沙化面积和程度不断上升。嫩江上游及源头大兴安岭的过度开发,以及西部龙江山地和华安一带天然次生林屏障的质量退化与逐渐消失,进一步加剧了该区域沙漠化的进程。从本区沙漠化发展进程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人为活动是土地沙化得以发生发展的诱发因素,而这种诱发因素恰恰是造成大面积沙化土地的主导因素。

㈣ 土地盐渍化现状评价

2000年全省土壤盐渍化面积为57.1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25%,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的安达、肇东、肇源、大庆、富裕、杜蒙等十七个县(市),三江平原的集贤、友谊、富锦、宝清一带也有零星分布,其中耕地盐渍化面积17.3万公顷,草地盐渍化面积34.6万公顷。黑龙江省土地盐渍化年扩展速率为2.62%。

㈤ 水资源和水环境现状评价 1 .地表水现状评价

全省年径流深大体变化在250-500毫米之间,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很不均匀,这是造成全省或局部地区常常出现供水不足和农业旱涝交替变化的主要原因。

全省各类供水工程总供水量为221.75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年供水总量为156.74亿立方米,工业用水64.99亿立方米,农业灌溉用水106.18亿立方米,生活用水3.07亿立方米。

2000年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为11.37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5.26亿吨,生活污水6.11亿吨。总体来看,全省地表水污染比较严重。全省11个城市附近的地表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有机污染,地面水的使用功能多不能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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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湖泊、水库水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各水期仅有部分湖库达不到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主要污染因子为生化需氧量和总磷。

全省水利工程基础薄弱,江河水量调节能力差,缺少控制性工程,水资源利用率仅为8.8%。由于缺乏蓄水工程,枯水期供水极为困难。

2 .地下水现状评价

黑龙江省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为247.29亿立方米,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44.85亿立方米,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15.63亿立方米。

2000年全省地下水供水量为65.01亿立方米,其中农田灌溉用水42.4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12.33亿立方米;生活用水10.23亿立方米。

全省供水量平均年递增2.88亿立方米,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量逐年上升。

黑龙江省地下水开采规模有限,总开采量远小于可开采量,更小于总补给量,因此区域地下水动态规律及总的发展趋势,仍基本保持天然状态。但个别地区因过量开采地下水,已形成区域降落漏斗,如大庆、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等省内主要大中城市。

㈥ 植被现状评价 1 .森林现状评价

黑龙江省森林的85%分布在西北部的大兴安岭、东北部的小兴安岭及东南部的张广才岭、老爷岭和完达山三大片林区。黑龙江省林业用地面积2131万公顷,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46.8%。林业用地总体呈减少趋势,有林地呈增加趋势。黑龙江省森林覆盖率为41.9%,呈逐年上升趋势。从总体趋势上看,天然林面积和人工林面积都呈逐年上升趋势,但人工林面积比例大于天然林面积。 黑龙江省森林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与客观需要有较大差距,森林资源的生态功能远远满足不了实际的需要。森林覆盖分布不均,对自然灾害抗御能力低,旱涝风沙时有发生。由于森林资源消耗过大,造成天然林可采资源枯竭,有些林区现在已是无林可采。用材林比重大,防护林较少,林种结构不合理,削弱了森林的生态调节和防护效能,也降低了森林的经济效能。

2 .草地现状评价

黑龙江省草地类型多,草原、草山、草坡面积433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5%,其中天然草地397.9万公顷,改良草地25.1万公顷,人工草地9.9万公顷。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草地资源丰富。

黑龙江省草地生态系统脆弱性十分明显。当受到干扰和破坏时,系统自身修复与恢复能力较弱, 全省可利用草场面积从1986年到2000年十四年间共减少120.7万公顷,平均年减少8.6万公顷,平均年减少速率为2%。

松嫩草原的齐齐哈尔地区“三化”近14年的动态变化趋势为:草地沙化面积年扩展速率约为2%,草地盐渍化面积年扩展速率约为0.6%,草地退化面积年扩展速率约为24%。“三化”问题造成草原植被覆盖率降低,加剧了一些沿江沿河的低湿草原水土流失,导致小区域生态环境明显变坏,干旱扬沙天气时常出现,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危害。

3 .湿地现状评价

黑龙江省湿地面积634.9万公顷,其中天然湿地为434.0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5%;人工湿地为200.9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4%。

从50年代起,黑龙江省开始大规模开垦湿地,造成湿地面积急剧减少,湿地生态质量降低,湿地生态调节功能降低、退化,地方小气候恶化,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

1986年~2000年全省人为侵占天然湿地总面积为138.8万公顷,占全省土地面积的3.0%。目前全省退耕还湿累计面积为10.7万公顷,仅占湿地围垦面积的7.7%。

㈦ 生物多样性现状评价 ——生态系统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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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因其地域辽阔,地形地貌及地质结构复杂,土壤和气候变化很明显,形成了森林、草原、水域、湿地、农田等多种生态环境系统。

——物种多样性

黑龙江省的主要植物区系为东西伯利亚植物区系、长白植物区系和蒙古植物区系。全省高等植物有2200多种。

黑龙江省的经济植物十分丰富,约1000余种,其中芦苇贮量相当大,仅苇塘面积就有27.7万公顷左右,居全国第一位。

黑龙江省药用植物资源也相当丰富,有寒地特点的中药材627种,是东北地区药材主要生产区。 黑龙江省脊椎野生动物达476种,占全国兽类种数的20.3%;鸟类有380多种,占全国鸟类种数的32%;两栖类11种;爬行类14种;鱼类有105种。

——自然保护区

2004年,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163个,其中国家级14个,省级40个,总面积达427.78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8.7%。

保护区的建立有效地保护了我省境内有代表性的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环境、珍稀濒危物种的繁殖地、栖息地、候鸟迁移的重要湖泊、湿地以及具有重要科研及旅游价值的自然景观、地质遗迹、生物古迹等。

——森林公园与风景名胜区

黑龙江省已建各级森林公园42处,总面积9.6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16处,省级森林公园17处,市级森林公园5处,县级森林公园4处。

黑龙江省共建各级风景名胜区17个,总面积4.7万公顷。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个,省级风景名胜区4个,市级风景名胜区3个,县级风景名胜区7个。

从自然资源变化的角度来看,随着我省的经济开发建设及自然灾害的不断发生,黑龙江省的森林、湿地、草地及水域等生态环境的质与量呈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使其生物多样性功能削弱,导致物种数量减少,生物多样性水平降低。

㈧大气环境与酸雨现状评价

通过几年的观测对比可以看出,我省的酸雨污染从范围和危害程度来看,均十分微小,主要原因是燃煤含硫量低,为0.3-0.4%。

黑龙江省在2002年开展了全省的酸雨监测,各城市PH年均值范围在6.34-7.15之间,以酸雨率和年均PH值来分析,黑龙江省不属于酸雨污染区域。

㈨ 生态灾害现状分析 ——洪涝灾害

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明显增加的趋势。 ——旱灾

黑龙江省年均发生不同程度的农业旱灾82.33万公顷,并以春旱为主。西部地区为重旱区,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为轻旱区。

——地质灾害

我省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冻土冻胀融陷等为主,受灾面积达9.8万公顷。

——工矿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

黑龙江省矿产开发建设导致了一系列的环境地质问题,粗放式管理,掠夺式开发,小矿井遍地开花,乱采滥挖,无证开采等,更加重了矿山地质环境的日益恶化。全省砂金采迹地面积较大,有70397公顷,占有沟谷709条,占用了大量的河谷滩地、沼泽地、草地与林地,这不仅破坏了矿产资源,也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

㈩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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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污染加重 据统计,全省农药使用量由1990年的1.28万吨上升到2000年的2.77万吨,肥料施用总量由1990年的1.58万吨增加到2000年的129万吨,滥施滥用农药、化肥已成为主要的农业污染源。此外,畜牧养殖中产生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加剧。

2.森林资源枯竭,生态功能减弱

黑龙江省在100余年的时间里森林的蓄积量就减少到14.9亿立方米,森林面积减少到1751.3万公顷。森林生态系统结构过于单一,成、过熟林面积和蓄积下降到10%和20%。 林缘退缩,森林资源的枯竭,不仅失去了可采林木及林下动、植物资源,也破坏了森林生态系统内部结构和生态平衡,使占我省陆地生态系统主导地位的森林生态系统自身的稳定性受到动摇,所具有的调节环境功能也明显减弱。

3.水土流失严重,土地生态环境恶化

黑龙江省易受侵蚀的黑土、白浆土、暗棕壤和风沙土比重较大,加之地形、地貌复杂多样,漫川漫岗地区坡面普遍较长,这种地形地貌特点导致了汇水面积大,径流冲刷严重,大小侵蚀沟逐年增加。由于土壤黑土层和有机质、营养元素不断的流失,使土壤理化性质逐渐变劣,肥力下降,粮食产量降低。目前全省水土流失变化趋势是边破坏边治理,形势不容乐观。

4.草原面积锐减,草场灾害频繁

松嫩平原是我省最早的开发区,早在100年前就受到较为强烈的人为活动干扰。建国后50年又开垦了大面积的西部风砂土类型草原,不仅造成地表植被的退化和破坏,而且造成了大面积的土壤风蚀。工业污染,超载放牧,挖药等人为活动影响,加剧了松嫩平原草原的退化、碱化和沙化。目前松嫩平原西部沙地、沙丘及潜在荒漠化土地仍有发展趋势。

5.湿地破坏严重,生态功能衰退

黑龙江省湿地面积在全国属首位。但从50年代起,全省开始大规模开垦湿地,造成湿地面积急剧减少,特别是三江平原湿地破坏更为严重,50年间约有350万公顷湿地沼泽消失。它改变了原始地表植被组成和分布状况,改变地表水份分配和补给规律,导致了近于全区范围的生态恶化,局部地区甚至出现生态危机,明显的表现出大风次数增加,河川径流量减少,土壤侵蚀加剧,河流污染及泥沙加重,土壤肥力下降,生物资源萎缩,物种减少,自然灾害频次增多等。

6.珍稀濒危动植物减少,生物多样性受到破坏

黑龙江省是我国野生动植物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由于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使野生动物生存栖息环境受到严重威胁和破坏,致使全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不断减少,有的达到相当濒危的程度,如梅花鹿、豹、野生人参等基本绝迹,东北虎、大马哈鱼、紫杉等处于濒危状态。

7.水资源缺乏,开发利用能力低

黑龙江省农业用水亩均占有水资源量585立方米,比全国平均低70%,居全国平均水资源第19位,是个缺水省份。我省江河年径流量为650多亿立方米,但目前截蓄地表水能力不足20%。水资源短缺将成为全省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渔业资源等国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8.不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生态破坏加剧

黑龙江省长期以来不合理的开采和利用矿产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另外黄金开采造成植被破坏,采金船的开采工作造成部分河流水质污染,油田开发等引起的生态问题也日益加剧。

四、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 ㈠ 土壤侵蚀敏感性评价

黑龙江省土壤侵蚀高度敏感区主要分布三小片,即松嫩平原北部地区,如明水、克山、克东、拜泉、海伦、五大连池等县(市)的局部地带;松嫩平原东南部、张广才岭,西缘及小兴安岭南缘的丘陵区,如巴彦、木兰、宾县、阿城、尚志、延寿等县市的局部地带;松嫩平原最西部的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高度敏感区所占面积较小,且分散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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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侵蚀中度敏感区集中分布于本省的大、小兴安岭及东南部山区,分部面积最大,而集中连片。

土壤侵蚀轻度敏感区集中分布于本省西部松嫩平原区和东部三江平原区。黑龙江省没有土壤侵蚀的极敏感区和一般地区。

影响黑龙江省土壤侵蚀敏感性分级差别的主要因子为地形因子和植被因子。而降雨强度(R值)因子全省基本全部在轻度敏感性范围内;土壤质地因子全省全部在高度敏感性范围内。

㈡ 土地盐渍化敏感性评价

土地盐渍化敏感性是指旱地灌溉土壤发生盐渍化的可能性。可根据地下水位来划分敏感区域,再采用蒸发量、降雨量、地下水矿化度与地形等因素划分敏感性等级。 从盐渍化单因子分析可知,在影响土地盐渍化敏感性的三个单因子中,有二个因子(蒸发量/降雨量、地下水矿化度)在全省平原区都为轻度敏感,只有地形因子略有差别,因此黑龙江省平原区土地盐渍化皆为轻度敏感。

㈢土地沙漠化敏感性评价

黑龙江省土地沙漠化高度敏感区分布于齐齐哈尔市以西(全省最西部)的甘南、龙江、泰来等县的三角形地区;中度敏感区集中分布于松嫩平原及三江平原的广大农耕区;轻度敏感区面积最大,分布于大、小兴安岭、东南部山区。

造成沙漠化敏感性分级差别的因子是湿润指数、大风天数及植被覆盖等三个因子。土壤因子对于省内各地区基本无差别,都属高度敏感的范畴。

㈣ 生物多样性及生境敏感性评价

黑龙江省生物多样性极度敏感区主要集中分布在三个区域,其一为大兴安岭地区,分布着国家一级保护兽类紫貂、貂熊等;其二为三江平原沼泽区,其三为松嫩平原齐齐哈尔、富裕一带平原沼泽区,平原沼泽区主要分布着国家一级保护鸟类丹顶鹤、白头鹤、白鹳等。

生物多样性高度敏感区分布面积最大,集中分布在小兴安岭、东南部山区及松嫩平原的草甸草原区。 生物多样性中度敏感区和轻度敏感区分散分布于全省各地。 生物多样性一般地区集中分布于全省的农耕区。

㈤土壤冻融侵蚀敏感性评价

黑龙江省土壤冻融侵蚀高度敏感区主要分布在山区,尤其大兴安岭为集中分布区,中度敏感区集中成片分布于黑龙江省南部山区,轻度敏感区分布于黑龙江省西部和东部平原区。无极度敏感区和一般地区分布。

㈥水污染敏感性评价

黑龙江省绝大部分地区为水污染轻度敏感区和中度敏感区。中度敏感区主要分布于松嫩平原东部与东南部山区的交界的农耕区及松花江下游两岸的农耕区;不敏感地区分布于齐齐哈尔地区南部、大庆市城内的草甸草原区;高度敏感区在本省南部有三处点状分布;无极敏感区;其余全部为轻度敏感区,其面积约占全省70%左右。

五、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㈠ 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性评价

黑龙江省生物多样性极重要地区分布于北部大兴安岭林区;小兴安岭林区;东南部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山林区;松嫩平原齐齐哈尔、大庆一带的草原区;以及东部三江平原的平原沼泽区等广大地区。极重要地区分布面积最大,并且集中连片。

生物多样性中等重要地区分散分布于山区边缘灌木林区、河谷平原的草甸区及松嫩平原、三江平原草甸区,面积较小。

生物多样性比较重要地区分散于小兴安岭、东南部山区中的人工林所在地区,面积小。

生物多样性一般重要地区主要集中分布于西部松嫩平原及东部三江平原的农耕区,面积仅次于极重要地区,并且连片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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