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2 22:55:3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民事诉讼名校与知名学人
1、西南政法大学:常 怡 田平安 廖中洪 李祖军 徐昕等
西南政法大学整个诉讼法学科拥有悠久的传统和光辉的过去。毫不夸张的说,新中国诉讼法学能发展到今天,西南政法居功至伟。西南政法大学曾被称作中国法学的“黄埔军校”,也有人评价它是中国法学教育最成功的典范。王锡三教授是上个世纪80年代大陆唯一通晓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学的教授(张卫平语)。遍览当今大陆各高校,曾经和现今活跃在诉讼法学科研教学一线的教授,有多少出身西南。仅就民诉而言,北大刘家兴(已退休)、清华张卫平、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李浩、海南大学谭兵、华东政法大学陈刚、中山大学教授蔡彦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厦门大学诉讼法领头人齐树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荣军。
2、人民大学法学院江伟 汤维建 邵明
提到民事诉讼法,很多人就想到人民大学,想到江伟。的确,江伟堪称民诉法学一代宗师。论学术影响力,可以说至少不逊于西南,不逊于常怡。虽然在相当长一段时期,人民大学只有江伟这一杆大旗,但是人大法学院的民诉却不可轻觑,这首先当然归因于江伟本人治学严谨、思路开阔以及其数十年孜孜不倦的努力,也不要忘记人大地处北京,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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氛围。除了江伟外,可以提到的还有汤维建,是中国大陆第一位民事诉讼博士后。邵明,江伟得意门生,此君对民事诉讼基本理论很有研究,经常发文染指诉权、诉讼标的、既判力等一类民事诉讼高深问题。人大法学院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博士,比较知名有肖建国、邵明、吴泽勇等。
3、清华大学法学院:带头人:王亚新 张卫平
清华法学院的迅猛发展早为学界所瞩目。就民诉法学,他们从西南挖来了张卫平,引来了王亚新。张卫平已为大家所熟悉,自从西南转会至清华,学术影响倍增,近年来更以每年2-5本学术著作(包括合著主编)的速度向前推进,很是勤奋。王亚新此人甚为了得,远渡重洋留学日本N年,取得真经而归。代表译作和作品〈程序的正义与诉讼〉、〈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对抗与判定〉。清华民诉硕博士开招没有几年,但个个身手不凡,其中首推徐昕,其专攻英国民事诉讼法学,在读博士期间著述甚丰。
4、中国政法大学:杨荣新 陈桂明肖建华 谭秋贵
中国政法大学虽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政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在国内诉讼法学界权倾一时,但此较强于刑诉而短于民诉。为首的也就杨荣新和陈桂明两位教授,前者系与江伟、常怡等齐名的老一辈民诉元老级人物,后者则是民事诉讼青年一代的精英,1999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代表作:〈程序的保障与诉讼〉、〈程序的理念与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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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学者肖建华,是另外一位值得关注的人物,近年来著作颇丰,尤其对当事人制度有一定研究。
陈桂明 曾任《中国法学》杂志总编,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司法部中国国际高级法律人才培训中心(北京)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贵州省委、省政府科教顾问,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大学、湘潭大学、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贵州大学、贵州民族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兼职教授。 陈桂明教授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获硕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获博士学位。2010年11月27日因病逝世。 5、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代表人物:李浩 刘敏
李浩教授学术贡献在于他几乎是大陆最早厘清证明责任这个民事证据法脊梁问题的学者。南师大将李浩请至本校,使得该校民诉一下子成为华东地区民事诉讼法学的最高地。刘敏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师从江伟,提出裁判请求权概念,是中国第一位从宪政角度关注民事诉讼的学者。
6、中山大学法学院代表人物: 蔡彦敏
蔡彦敏,女,教授,西南政法民事诉讼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亦有多篇论文见诸〈法学研究〉等刊物。
7、湘潭大学法学院代表人物:廖永安 何文燕 8、四川大学法学院:顾培东
顾培东,1992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5年被人事部、国家科委等八部委列入“千百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199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2005年入选《中国法学名家》。2002年进入湘潭大学,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同年回到母校西南政法大学,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同时兼任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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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9、复旦大学法学院:章武生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研究〉
10、北京大学法学院代表人物:潘剑峰 傅郁林 11、厦门大学法学院:齐树洁
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民事诉讼法学、证据学的教学与研究。兼任日本ADR仲裁学会会员、日本比较民事法研究所委托研究员、韩国地方自治研究所委托研究员等。
12、海南大学法学院:谭兵 1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蔡虹
14、武汉大学法学院:赵钢 15、华东政法大学:陈刚 16、西北政法学院:吴明童 17、广东商学院:张晋红 18、国家法官学院:毕玉谦
19、北京师范大学:熊跃敏 刘荣军
女,辽宁盘锦人,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后,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专业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学与司法制度。自2001年以来,先后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比较法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著有和参撰《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研究》《民事诉讼制度改造论》《民事诉讼法专论》《诉讼费用制度研究》等学术著作及教材十余部;
刘荣军,系日本一桥大学民事诉讼法学博士,归国后,著作颇丰,与王亚新南北呼应,给传统民事诉讼法学界带来相当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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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代表作:《程序的正义与诉讼》(与王亚新合译),《程序保障的理论视角》(专著);代表论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论的再构筑〉等。
20、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王福华 21、苏州大学:胡亚球、张永泉 22、南京大学:吴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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