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20:31:14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篇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应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得随意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

编号不应只填列会计科目编号不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四)企业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企业自行规定企业会计报表应按月或按年报送当地财税机关、开户银行、主管部门国有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同时报送同级国有资产管

理部门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35天内报出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企业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企业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企业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特殊行业的企业不宜合并的可不予合并但应将其会计报表一并报送

(五)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修订

(六)本制度自199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 顺序号│编号│科目名称

───┼───┼──────── ││一、资产类 1│101│现金

3│109│其他货币资金4│111│短期投资 5│112│应收票据

6│113│应收账款 7│114│坏账准备 8│115│预付账款 9│119│其他应收款 10│121│物资采购 11│123│采购保管费 12│124│库存材料 13│125│库存设备 14│129│低值易耗品

15│131│材料成本差异16│133│委托加工材料17│135│开发产品

18│136│分期收款开发产品19│137│出租开发产品20│138│周转房

21│139│待摊费用 22│141│长期投资 23│151│固定资产 25│156│固定资产清理

26│159│固定资产购建支出27│161│无形资产 28│171│递延资产

29│181│待处理财产损溢││二、负债类 30│201│短期借款 31│202│应付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