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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49-9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水利电力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年10月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保证硬母线、软母线、绝缘子、金具、穿墙套管等母线装置的安装质量,促进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500kV及以下母线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第1.0.3条 母线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 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第1.0.5条 设备及器材在安装前的保管,其保管期限应为一年及以下。当需长期保管时,应符合设备及器材保管的专门规定。
第1.0.6条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第1.0.7条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作下列验收检查: 一、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二、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三、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四、按本规范要求作外观检查。
第1.0.8条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对重要工序,尚应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1.0.9条 与母线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与母线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计及设备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二、母线装置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基础、构架符合电气设备的设计要求; 2.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渗漏;
3.室内地面基层施工完毕,并在墙上标出抹平标高;
4.基础、构架达到允许安装的强度,焊接构件的质量符合要求,高层构架的走道板、栏杆、平台齐全牢固;
5.有可能损坏已安装母线装置或安装后不能再进行的装饰工程全部结束; 6.门窗安装完毕,施工用道路通畅;
7.母线装置的预留孔、预埋铁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三、母线装置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埋件、开孔、扩孔等修饰工程完毕;
2.保护性网门、栏杆以及所有与受电部分隔绝的设施齐全; 3.受电后无法进行的和影响运行安全的工作施工完毕; 4.施工设施应拆除和场地应清理干净。
第1.0.10条 母线装置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镀锌制品,户外使用的紧固件应用热镀锌制品。
第1.0.11条 绝缘子及穿墙套管的瓷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绝缘子瓷件技术条件》和有关电瓷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
第1.0.12条 母线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母 线 安 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2.1.1条 母线装置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在运输与保管中应采用防腐蚀性气体侵蚀及机械损伤的包装。
第2.1.2条 铜、铝母线、铝合金管母线当无出厂合格证件或资料不全时,以及对材质有怀疑时,应按表2.1.2的要求进行检验。
表2.1.2 母线的机械性能和电阻率 母线名称 铜母线 铝母线 铝合金管母线 母线型号 TMY LMY LF21Y 最小抗拉强度 ①(N/mm2) 255 115 137 最小伸长率 (%) 6 3 — 20℃时最大电阻率 (Ω2mm2/m) 0.01777 0.0290 0.0373 注:① 1N/mm2=1MPa
第2.1.3条 母线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裂纹、折皱、夹杂物及变形和扭曲现象。 第2.1.4条 成套供应的封闭母线、插接母线槽的各段应标志清晰,附件齐全,外壳无变形,内部无损伤。
螺栓固定的母线搭接面应平整,其镀银层不应有麻面、起皮及未覆盖部分。 第2.1.5条 各种金属构件的安装螺孔不应采用气焊割孔或电焊吹孔。 第2.1.6条 金属构件及母线的防腐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金属构件除锈应彻底,防腐漆应涂刷均匀,粘合牢固,不得有起层、皱皮等缺陷;
二、母线涂漆应均匀,无起层、皱皮等缺陷;
三、在有盐雾、空气相对湿度接近100%及含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室外金属构件应采用热镀锌;
四、在有盐雾及含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母线应涂防腐涂料。
第2.1.7条 支柱绝缘子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等不带电的金属构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接地。接地线宜排列整齐,方向一致。
第2.1.8条 母线与母线,母线与分支线,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搭接时,其搭接面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铜与铜:室外、高温且潮湿或对母线有腐蚀性气体的室内,必须搪锡,在干燥的室内可直接连接。
二、铝与铝:直接连接。
三、钢与钢:必须搪锡或镀锌,不得直接连接。
四、铜与铝:在干燥的室内,铜导体应搪锡,室外或空气相对湿度接近100%的室内,应采用铜铝过渡板,铜端应搪锡。 五、钢与铜或铝:钢搭接面必须搪锡。 六、封闭母线螺栓固定搭接面应镀银。
第2.1.9条 母线的相序排列,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上、下布置的交流母线,由上到下排列为A、B、C相,直流母线正极在上,负极在下。
二、水平布置的交流母线,由盘后向盘面排列为A、B、C相,直流母线正极在后,负极在前。
三、引下线的交流母线由左至右排列为A、B、C相,直流母线正极在左,负极在右。 第2.1.10条 母线涂漆的颜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三相交流母线: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单相交流母线与引出相的颜色相同。
二、直流母线:正极为赭色,负极为蓝色。
三、直流均衡汇流母线及交流中性汇流母线:不接地者为紫色,接地者为紫色带黑色条纹。
四、封闭母线:母线外表面及外壳内表面涂无光泽黑漆,外壳外表面涂浅色 漆。 第2.1.11条 母线刷相色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软母线、封闭母线应在两端和中间适当部位涂相色漆。
二、单片母线的所有面及多片、槽形、管形母线的所有可见面均应涂相色漆。 三、钢母线的所有表面应涂防腐相色漆。
四、刷漆应均匀,无起层、皱皮等缺陷,并应整齐一致。 第2.1.12条 母线在下列各处不应刷相色漆:
一、母线的螺栓连接及支持连接处、母线与电器的连接处以及距所有连接处10mm以内的地方。
二、供携带式接地线连接用的接触面上,不刷漆部分的长度应为母线的宽度或直径,且不应小于50mm,并在其两侧涂以宽度为10mm的黑色标志带。
第2.1.13条 母线安装时,室内、室外配电装置安全净距应符合表2.1.13-1、表2.1.13-2的规定。当电压值超过本级电压,其安全净距应采用高一级电压的安全净距规定值。
图2.1.13-1 室内A1、A2、B1、B2、C、D值校验
表2.1.13-1 室内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mm) 符号 适 用 范 围 图号 0.4 20 1~3 75 6 100 10 125 15 150 20 180 额 定 电 1.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之间 A1 2.网状和板状遮栏向上延伸线距地2.3m处与遮栏上方带电部分之间 A2 B1 1.不同相的带电部分之间 2.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断口两侧带电部分之间 1.栅状遮栏至带电部分之间 2.交叉的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 2.1.13-1 2.1.13-1 2.1.13-1 2.1.13-2 2.1.13-1 2.1.13-2 2.1.13-1 2.1.13-1 2.1.13-2 20 800 100 75 825 175 100 850 200 125 875 225 150 900 250 180 930 280 B2 网状遮栏至带电部分之间 C 无遮栏裸导体至地(楼)面之间 D 平行的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栏裸导体之间 E 通向室外的出线套管至室外通道的路面 注:①110J、220J系指中性点直接接地电网;
2300 2375 2400 2425 2450 2480 1875 1875 1900 1925 1950 1980 3650 4000 4000 4000 4000 4000 ②网状遮栏至带电部分之间当为板状遮栏时,其B值可取A1+30mm;
③通向室外的出线套管至室外通道的路面,当出线套管外侧为室外配电装置时,其至室外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表2.1.13-2中所列室外部分之C值; ④海拔超过1000m时,A值应按图2.1.13-6修正; ⑤本表所列各值不适用于制造厂生产的成套配电装置。
图2.1.13-2 室内B1、E值校验
表2.1.13-2 室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mm) 符号 额 定 电 压 (kV) 适 用 范 围 图号 2.1.13-3 2.1.13-4 2.1.13-5 2.1.13-3 75 200 300 400 650 900 1000 0.4 1~10 15~20 35 60 110J 110 1.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之间 A1 2.网状遮栏向上延伸距地面2.5m处遮栏上方带电部分之间 1.不同相的带电部分之间 A2 2.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断口两侧 引线带电部分之间 1.设备运输时,其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 2.交叉的不同时停电检修的无遮B1 栏带电部分之间 3.栅状遮栏至绝缘体和带电部分之间 4.带电作业时的带电部分至接地部分之间 B2 网状遮栏至带电部分之间 1.无遮栏裸导体至地面之间 构筑物C 2.无遮栏裸导体至建筑物、顶部之间 75 200 300 400 650 1000 1100 2.1.13-3 2.1.13-4 2.1.13-5 2.1.13-4 2.1.13-4 2.1.13-5 2500 2700 2800 2900 3100 3400 3500 175 300 400 500 750 1000 1100 825 950 1050 1150 1400 1650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