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点:鉴定人含答案和详细解析_百重点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21:06:05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1、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 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 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D. 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

【答案】ABD

2、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A. 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B. 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 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D. 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 【答案】BC

3、某国甲公司向中国乙公司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

“FOB(Incoterms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

B. 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C. 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

D. 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 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 错误。FOB 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 错误。FOB 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 正确。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选项D 错误。如果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除非其不明知,否则是要承担责任的。

【答案】C

4、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抵押合同无效 B. 借款合同无效

C. 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 D. 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

5、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A. 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 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 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 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 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 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 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 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 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6、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 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 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 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