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1 21:51: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马场镇羊场小学2018年教师师德师风

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形成以身垂范、敬业爱生、严谨善导、教书育人的良好教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执教进程,切实打造一支能够担当起教书育人重任的、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安顺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六不准”》等为依据,以“四有”、“三者”好老师为标准,以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核心。紧紧围绕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引导教师树立高尚的职业理想,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人格修养和学识修养,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原则

(一)重在规范、教育为主。

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教育事业的和谐发展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要坚持重在规范、教育为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

(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要做到规范程序、依法办事,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实行考核标准、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三公开,充分体现考核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力求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

(三)奖优罚劣、促进提升。

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教职工。 四、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 (一)加分项目

1.个人师德事迹突出,获得表彰的,镇级加3分、县级加5分、市级加10分、省级加15分、国家级加20分。

2.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或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事迹突出,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的。加10-20分。

3.关心爱护学生,转变学习困难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事迹突出的。加5-10分。

4.遇到突发偶发事件主动为学生、学校排忧解难,并产

生积极影响的。加5分

5.爱岗敬业、关心热爱学生,家长评价好的教师。加5分。

(二)扣分项目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否则,发现一次或举报查实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2.不得歧视后进生,不准随意停学生的课,不准随意赶走学生。对于停课或驱赶学生者,每一人(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3.认真履行安全教育及管理职责,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隐患。因主观原因教育、管理不到位,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每项(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评聘、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5.上课期间接打电话,工作期间穿拖鞋、凉鞋、背心、马裤或着装过于裸露的;有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因态度不端正造成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的;工作敷衍塞责,不认真备课上课,不认真批改作业的。每次扣10分。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