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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8 6:17:0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逻辑学概论教学大纲

南开大学哲学系 张晓芒

第一章 绪论

教学目的:

(1)简要了解普通逻辑的对象范围; (2)简要了解普通逻辑的科学性质; (3)了解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 教学要求:

(1)了解几个基本概念(思维,思维的基本形式,思维的基本规律,简单的逻辑方法)。

(2)明确学习普通逻辑的目的。

第一节 开头的话

无论是在国际上还是在国内,都很重视对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 正是因为逻辑学有突出的工具性的特点,所以在当前,学习逻辑学更加显得重要。

一、时代的需要

1.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 2.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推销自己说服别人的过程,无论你是什么人,只要你希望别人认可你并接受你,实现你自己的既定目标,拥有你点点滴滴的成功的人生,那么,你就要将自己的思想、观点、信息、服务、情感等展示并推销给别人。这个过程就是人际沟通的过程。在这些人际沟通的过程中,人们的每一次认识活动、交流活动,都决定了:

① 要说明、论证什么?② 为什么说明、论证?③ 怎样说明、论证? 这些都迫切需要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提高思维的能力。

而任何论证都必须需要能够令人信服。而这种所谓的“令人信服”,就是逻辑学的力量。它体现的是认识世界的态度与方法。

人们的沟通世界实际上是一个“交际场”,在这个交际场中,对待同一个问题,不同的知识水平、不同的思想观点、不同的社会经历,会给予人们不同的认识角度和主观态度。也正是因为这种不一致,人们才需要沟通。为了保证沟通的正常进行,相异思维路径的交叉需要,必定要求有一个“共许”的思维接口,从而使人们的对话成为可能,从而促进相互沟通,从而使我们在认识、交流、创新活动中“头脑更清楚”,“在任何时候都必须用思想的首尾一贯性去帮助还不充分

的认识”。

服从这个“共许”,有时未必是自愿的,但却是真实的。这种真实性就在于它是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规范人们正确思维的“强约束”。这种强约束不但体现了人类的逻辑精神,同时还体现了人类的伦理精神。

另外,在人类的交际场中,这种逻辑的力量还体现了逻辑的人文精神。强调这种人文精神也是我们现在讲授“逻辑学概论”的目的之一。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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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辑工作与现实生活中的体会

任何有意义的说话、写文章、论辩,都应该符合三个标准:① 真理的标准;② 逻辑的标准;③ 美学的标准。

而这三个标准,最终都可以归结到逻辑标准上来。 (1)关于概念方面的 例如,“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又如,状元的名字。 什么叫“抠字眼”,上述这些例子就叫抠字眼。靠什么“抠”?靠逻辑学知识抠。但这种抠字眼不是毫无意义的,它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群体、一个人的各种利益。因此,在人际沟通中,概念清楚、明确是第一重要的。

(2)关于判断方面的

在人际沟通中,判断必须要准确、恰当。 (3)关于推理论证方面的

在人际沟通中,推论要符合逻辑,要有论证性,要令人信服。

总之,学习逻辑对于我们认识问题、论证问题,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节 逻辑学的对象

一、“逻辑”的含义(逻辑学是什么) 1.“逻辑”名称的由来 2.“逻辑”一词的五种具体含义

二、逻辑学的对象

(重点:简要了解普通逻辑的对象范围;了解几个基本概念——思维,思维的基本形式,思维的基本规律,简单的逻辑方法)。

定义:

普通逻辑是关于推理及其规律的科学。 展开来说:

普通逻辑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和人们认识现实的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对象:(三个)

一是思维形式;二是思维形式的规律;三是简单的逻辑方法。 在这里我们需要了解清楚几个基本概念:思维;思维形式;思维形式的规律;简单的逻辑方法)。

1.思维(要求了解的概念) 含义:

思维是认识的理性阶段。是一个对感性认识进行加工,并进而把握事物本质,形成概念、判断、推理的理性认识过程。即,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断、推理。

特点:(四个)

(1)间接性。思维只有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2)抽象性。是人们在反映客观事物时,舍弃了非本质的东西,抽取其本质东西的认识过程。

例:对人的定义。

(3)概括性。是通过抽象从部分认识对象中得到本质的认识,推广到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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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事物的全体的过程。思维表达的是事物的具有本质意义的抽象属性。

例:对人的定义。无论是哪一个学科的定义,都可以推广到人类的全体。 (4)借助语言来实现。

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思维是语言的思想内容。没有语言,人们就无法进行沟通、交流(眉目传情也要借助于语言);没有思维,人的语言就变成牛吼了。

聋哑人的语言。

自然语言:人们日常运用的语言。

人工语言:人们制造出来用以表示某种意义的符号。也叫符号语言。 与各学科研究思维的区别:

当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就要对自身的认识能力——思维进行研究。因此,许多学科都在研究思维。如哲学、心理学等。

但哲学是从认识论角度,也即是从人类认识的来源以及认识发展过程的角度来研究思维的,如认识发展的过程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途径是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等。

心理学则是把思维作为一种心理活动,探讨思维发生、发展的过程、机制和规律的。如类比的机制——映射。

2.思维形式(要求了解的概念)

任何事物都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思维也是如此。 思维内容:就是反映到人们思维中的客观对象。

思维形式:思维内容的一般形式结构。也即,不同思维内容所包含的具有某种相同逻辑性质的组成部分之间的一般联结方式。

小结:

第一,思维形式实际上是一种“样式”。它是贯穿于一切具体思维内容中的形式的结构。

第二,思维形式包括判断的结构和推理的结构。 第三,思维形式是从具体思维内容中抽取出来的,是该类判断或推理所共同具有的。

第四,任何一个思维形式都是由变项和常项组成。 作为一个思维形式,最重要的是逻辑常项。 不同的逻辑形式有不同的逻辑常项,而不同的逻辑常项又决定着这种逻辑形式的性质。所以,准确把握逻辑常项,对于正确理解和运用逻辑思维形式是至关重要的。

P—→q; p∧q; p∨q 研究思维形式的必要性:

思维形式有正确的和错误的区别,正确的如何?错误的如何?研究思维形式可以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

研究思维形式的可能性: 第一,思维形式具有相对独立性,我们能够将它从不同的具体思维内容中抽取出来,使它暂时脱离思维内容,并对它进行专门的研究。

第二,思维形式是“共许”的东西,不涉及价值判断;而思维内容就涉及到价值判断了。

我们学习逻辑学,只研究“共许”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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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维形式的规律(要求了解的概念) 含义:

思维形式的规律是思维内容的一般结构的规律。即用概念组成判断和用判断组成推理的规律。它是客观事物确定性的规律在思维形式中的反映。

思维形式有自身的规律,这些规律对人们如何运用思维形式进行思维提出了要求。符合要求,遵守规律的思维才是正确的。

内容:(四个) ① 同一律。 ② 矛盾律。 ③ 排中律。 ④ 充足理由律。 思维规律的作用:(四个)

▲ 思维规律是保证逻辑形式正确性所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思维法则; ▲ 它是从正确的逻辑思维形式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对各类逻辑形式的正确运用,都带有普遍性的意义。

▲ 保证思维过程的确定性(同一律的要求)、一贯性(矛盾律的要求)、明确性(排中律的要求)、论证性(充足理由律的要求)。

思维规律的特点:(两个)

① 强制性。正确的思维过程必须遵守。

② 规范性。凡是符合思维规律的思维过程就是正确的。 这个特点是由于,思维规律是客观规律的反映。 客观事物在确定的时间、空间内是确定的。

4.简单的逻辑方法(要了解的概念) 含义:指在认识事物的简单性质和关系的过程中,与思维形式的运用有关的一些逻辑方法。

内容:

① 明确概念的方法:定义、划分、限制、概括。 ② 观察和实验的方法。

③ 比较、分析、综合的方法。 ④ 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

由于这些方法是以思维的确定性为前提的,依靠它们不能使我们获得对自然、社会及思维的普遍规律的认识,因此,这些方法被称做简单的逻辑方法。

第二节小结:

第一,理解普通逻辑的基本含义;了解普通逻辑的研究对象(三个:思维形式,思维规律,简单的逻辑方法)。

第二,要了解几个概念: 思维:认识的理性阶段。

思维形式:思维内容的一般形式结构。 思维规律:思维形式的基本规律。

第三节 逻辑学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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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两点。工具性,全人类性) 一、工具性的学科

1.任何认识、反映、论证都离不开思维。(直觉也如此)

2.逻辑本身并不能直接给人们提供各种具体的科学知识,但它却为人们进行正确思维、表达和论证思想,探求新的知识,提供了必要的逻辑手段和方法。所以列宁就曾经说过:“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①

这种逻辑手段就是指它的工具性。亚里士多德就曾经把他的逻辑学著作定名为《工具论》,培根也把他的逻辑学著作定名为《新工具》。

思维离不开思维形式,并遵守思维形式的规律。因此,逻辑为这些认识活动、反映过程、论证过程提供了工具。即使是简单的逻辑方法也为探求新知提供了发现的方法。(如探求因果联系的因果五法)

同时逻辑还是有效人际沟通的工具。这也体现了逻辑学的工具性质。(现在高中的基础逻辑知识是放在数学中,不知是怎样考虑的。似乎应该先放在语文中。)

3.强调技巧和技能的训练。

只知道逻辑的一般知识还不够,还必须在实践中提高运用逻辑的技巧和技能。

二、具有全人类性

任何一个能够正常思维的人,不管他属于什么阶级、阶层,不管他对世界、社会的看法多么与别人不同,但他都必须使用同一种逻辑与他人进行思想交流和沟通。否则,大家都在自说自话。因此,逻辑学的全人类性体现在它的基本理论是所有人“共许”的东西。

第四节 普通逻辑与数理逻辑、辩证逻辑

一、普通逻辑和数理逻辑(现代逻辑)

相同处:

数理逻辑是以普通逻辑的演绎系统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是用形式化方法研究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学科,它的基本内容、原理、形式、规律与传统逻辑具有同构性、一致性,但具有更强的高度的抽象性、严格的精确性和广泛的应用性的特点。总之,数理逻辑是传统逻辑发展的最新阶段。因此,从总体上讲,普通逻辑的主体内容是传统的形式逻辑,数理逻辑则是现代形式逻辑。

不同处:(四个)

1.研究对象不完全相同。

数理逻辑:以演绎逻辑为核心研究对象。

普通逻辑:思维形式(演绎、归纳、类比、假说等)、思维规律(四条)、简单的逻辑方法。

数理逻辑的对公理化系统的充分研究则是普通逻辑所不具备的。 2.研究方法不同。

普通逻辑是人工语言,数理逻辑是数学方法;

普通逻辑主要使用自然语言,极少使用数学方法,是日常语言的逻辑学。 3.作用不同。

数理逻辑涉及到对数学的论证和研究,具有“元数学”之称,涉及到人工智

《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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