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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9/23 7:21:0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HR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ion and Upgrading Research of

A Suzhou Institution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试行

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以下简称面试)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公开考试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面试。

第三条 面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面试应在公招审批机关指导下,在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下,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内容可分为若干测评要素。面试的形式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设置,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操作测试或其他形式。

第二章 面试组织准备工作

第六条 为保证面试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面试前应建立面试领导小组。

面试领导小组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的领导及其人事部门等有关部门的人员或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面试方案、确定测评要素、抽选考官、组织面试。

第七条 面试方案包括面试的原则,面试的形式、内容、范围、程序、时间、地点和成绩计算方法,“面试领导小组”人员构成,面试考官组成范围以及监督的方式方法等。

面试领导小组在制定面试方案时,应保证同一招聘岗位的面试考生在同一组面试考官、同一天内进行面试。

面试实施方案应在进行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公招方案审批机关备案。

第八条 面试命题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治性原则。试题应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科学性原则。试题编制要根据拟补充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任务、难易程度、责任大小来确定面试试题内容。

(三)保密性原则。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统一考试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保办(局)发〔2002〕3号)规定,试题在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试题的命制、保管和使用应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第九条 面试试卷应包括正卷和备用卷各一套。同一套试卷按“考官用”和“考生用”分别制作。面试试卷在面试当日由有关人员检查密封印完整后再启用。

第十条 面试工作中使用的有关表格,由主管部门参照样本统一编号印制。

第十一条 每个面试考室(场)一般确定5至7名面试考官;因招聘岗位特殊,确定5人以下、2人以上人员为面试考官时,须报公招审批机关批准。

每个面试考室(场)设主考官1名,另设监督员、计时员、计分员等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情况具体确定。

第十二条 面试考官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 (二)公道正派,身心健康;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或人事人才测评知识。 第十三条 面试资格人员的比例一般按3:1确定。(即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该岗位有效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获取面试资格的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最高不高于5:1,短缺专业岗位不低于2:1。因特殊情况需高于5:1的,须报公招审批机关同意。

第十四条 面试前主管部门应根据公告制作面试通知书,并及时发放至考生。

面试通知书内容应包括面试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岗位及编码、面试时间、地点,考生面试纪律及要求等,并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第十五条 面试考室(场)的设置应与面试形式、内容相适应。面试考室(场)与候考室应相对隔离,做到不相互影响。已考考生和候考考生不相互交流。

第十六条 面试考室(场)内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医疗、后勤等相关服务。

第三章 面试形式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