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司法所2011年工作总结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6 9:56:3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XX镇司法所2011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XX镇司法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以构建和谐XX为主题,以建设兰州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化解矛盾为主线, 以平安创建为载体,突出维护稳定,增进和谐,促进发展的根本职能,进一步用执法理念创新,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为促进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化投资环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树新形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规范档案管理

我所一年以来,将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安置帮教、普法宣传、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各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二、围绕镇中心工作,发挥司法行政作用。

在面对东街道路建设、石门沟水库征地、生态林建设、小城镇建设工作中,司法所主动参与,积极开展工作。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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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人员,向群众分析形势、讲清政策、剖析利害,消除群众疑虑,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经过努力,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拆迁、征地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并由司法所牵头,成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的政策咨询小组,在拆迁、征地现场解答其相关政策以及涉及所有权归属等法律法规,为各项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全面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一)夯实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人民调解若干规定》的要求,我镇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按照《永登县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广泛动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一定区域内比较突出、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集中开展排查调处,清理积案,组织专项攻坚,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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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日常的纠纷排查调处以外,开展敏感时期的矛盾大排查,一年来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60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9 %。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成功调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1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我们的工作也得到了辖区群众的肯定和认可。

(三)加强业务学习。针对调解员经验少、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我们召开了“六五”普法培训会两次,培训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制作、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劳动合同法》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我镇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水平。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一)制定方案,细心组织,加强领导,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打好基础。我镇根据兰州新区和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制定了《“六五”普法实施方案》,对本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镇领导班子会议和村、驻秦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具体安排工作,明确了村、驻秦单位的责任,要求各村、各单位紧紧围绕镇中心工作和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全面提高辖区群众的法律素质,形成各条线共同普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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