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26 20:25: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 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网上银行业务的管理, 有效防范业务风险, 促进网上银行业务 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 中国人民银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银行业务 管理办法》等法律和制度规定,结合我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网上银行业务是指农村信用社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 的账户查询、存款管理、转账汇款、自助缴费、网上跨行实时支付、网上支付等银行业 务。

第三条 网上银行业务服务对象为在农村信用社开立账户、 信誉良好的个人客 户和企业客户,并按照客户签约方式和申请项目,提供相应的网上银行服务。

第四条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 ,各办事处、市联社, 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统称县级联社应建立网上 银行业务培训制度,对网上银行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 培训。

第五条 网上银行业务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若发生网上银行业务内部案 件、客户资金被盗窃、业务差错损失等重大事项,必须按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报告省联 社。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联社, 各办事处、 市联社, 各县级联社及其分支机构。 第二章 组织和岗位管理

第七条 网上银行业务实行省、市、县分级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省联社负责网上银行系统研发、运行维护及业务管理,主要包括:

1. 制定网上银行业务发展规划、确定网上银行业务的品牌,指导全省农村信用社网 上银行业务工作的开展,制定业务管理办法;

2. 统一组织业务需求、系统开发、测试、验收与投产工作;

3. 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维护及系统参数维护管理工 作;

4. 组织全省农村信用社业务培训及业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二 办事处、市联社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管理,主要包括: 1. 贯彻落实省联社的各项工作目标; 2. 制定辖内业务发展计划;

3. 组织辖内业务培训及业务制度检查;

4. 指导辖内各县级联社网上银行业务工作的开展; 5. 向省联社提出网上银行业务的发展建议等。

(三 县级联社负责贯彻落实省联社、 办事处 (市联社 业务管理及各项工作目标, 具体开展网上银行业务拓展、营销等工作;为客户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注册、变更、注销 等事项,并收取有关费用;指导客户使用网上银行产品,并做好相关服务等工作。 第八条 省联社部门职责分工

(一电子银行部负责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研究制定并完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操作规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2. 研究制定网上银行业务整体发展规划和发展策略,拟定经营目标,指导各县级联 社网上银行业务运营和管理;

3. 负责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网上银行渠道以及相关内部应用系统的日常运营支持 和后台管理等工作;

4. 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产品市场调研、需求管理,组织开展创新研发、试 点及全省范围内的市场营销、业务推广等工作;

5. 负责网上银行业务的风险控制管理,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预警机 制及内控机制;

6. 负责受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咨询、投诉、求助、建议等客户服务工作; 7. 负责全省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业务的准入和退出管理; 8. 负责进行网上银行业务的统计、分析,制作各类分析报表,为相关部门提供相关 业务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等。

(二信息科技部负责网上银行业务应用系统开发、投产、运行维护等工作,制定 相关技术标准,及时解决网上银行业务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三财务会计部门负责网上银行业务会计核算管理、凭证管理、资费管理、手续 费分配等工作。

(四资金中心负责网上银行业务资金清算、结算和账务核对工作,负责日常网上 银行业务相关差错处理工作。

第九条 各办事处、市联社、县级联社部门职责分工参照省联社执行。 第十条 省联社、 各办事处、 市联社、 各县级联社应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 负 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组织、 业务管理和市场营销等工作, 保证网上银行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 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营业网点应符合以下准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