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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2 10:28:1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

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

前言

为了推动我省的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提升我省的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水平, 促进城市特色的形成和环境品质的提升, 2OI2年5月省建设厅组织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开展《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研究制定工作。编制组深入研究国内外关于城市设计的理论和方法,借鉴国内其它省、市的城市设计编制导则, 对国内已建成的城市设计案例效果进行考察和分析, 并结合我省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的实际,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形成最终成果。

《浙江省城市设计编制导则》分五个部分: 1) 总则; 2) 总体城市设计; 3) 详细城市设计; 4) 实施性城市设计; 5) 城市设计的组织管理。在\总则\中,明确了目的、适用对象与内容、解释单位以及城市设计的目的、基本原则和层次划分等。根据\总体城市设计, \详细城市设计\、\实施性城市设计\这三个层次城市设计的各自特点,从主要任务、资料收集重点、主要内容、成果内容和要求四个方面分别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在\城市设计的组织管理\中,对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实施管理等提出了相应要求和建议。

1 总 则

1.1 关于本导则

1.1.1 为了提高城市规划编制质量, 规范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要求和组织、 管理、 实施, 特制定本导则。

1.1.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内各市?¢ 县 (市) 和建制镇单独编制的城市设计。

1.1.3 在各层次的法定规划编制过程中, 应运用城市设计方法, 对城市特色和空间环境景观做出统一规划, 其内容却要求参照本导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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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本导则所规定的城市设计内容和深度为基本要求, 在城市设计编制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补充和深化。

1.1.5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1.1.6 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l.2 关于城市设计

1.2.1 城市设计的编制目的: 城市设计以城市空间景观为重点研究对象, 以塑造特色城市形象和提高城市环境品质为主要目的, 并作为编制相关法定规划的前期研究成果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 审批的参考依据。 1.2.2 城市设计的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 满足人的使用功能和审美要求, 营造人性化的城市空间环境。

2 、保护自然,传承文脉。 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 创造体现自然山水格局, 延续历史文脉,独具一格的城市风貌。

3、体现时代特色。体现先进的城市发展理念,设计低碳生态具有时代特色的城市空间环境。

4、注重可实施性。 加强城市功能、业态、交通、基础设施等的经济和技术合理性的研究,以保证实施的可行性。

l.2.3 根据现行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和城市设计的目的、作用, 结合我省实际, 将城市设计分为三个层次: 总体城市设计、 详细城市设计和实施性城市设计。

1、总体城市设计。针对城市整体或城市分区, 研究城市总体空间格局和景观风貌特征,定位城市形象,构筑空间景观系统框架,对空间景观要素系统提出总体要求。

2、 详细城市设计: 针对城市重点地区, 研究规划范围内的空间景观结构和景观风貌特征, 对空间景观要素进行详细设计。

3、 实施性城市设计: 针对己经确定用地性质、近期拟实施建设的城市重要区块或建设项目,充分考虑实施建设需要,对空间景观要素进行深化设计。

2 总体城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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