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22 8:28:1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征地拆迁管理办法(送审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有限公司征迁管理,提高征地拆迁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高等级建设指挥部对征地拆迁工作的要求为基础,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我司征地拆迁工作原则上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征地拆迁工作分类

第二条 根据征地拆迁工作特点和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征地拆迁工作分:①项目建设施设用地;②项目建设补充用地;③建设用地验收移交;④线外拆迁项目;⑤征地拆迁资金台账;⑥征地拆迁资金拨付。

①项目建设施设用地:项目施工图设计需要的永久性占地;

②项目建设补充用地:项目建设中设计变更、地质灾害等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所需增加用地;

③建设用地验收移交:项目建设用地验收移交施工总承包单位。 ④线外拆迁项目:项目征地红线以外的拆迁项目;

⑤征地拆迁资金台账:项目与区县指挥部发生的征地拆迁资金台账; ⑥征地拆迁资金拨付:项目与区县指挥部发生的征地拆迁资金的拨付;

第三章 征地拆迁项目的立项

第三条 征地拆迁项目按相应政策、指导文件、有效程序完善立项; ①建设用地集体土地的立项:

建设用地集体土地的数量:以审核的施工图设计1/500征地红线地形图,委托勘界公司

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确定的数量为准;

建设用地集体土地的价格:按集团与区县签订的《建设用地协议》中包干价格执行(如果补偿政策发生变化,以相关有效法定文件为准);

②建设用地国有土地的立项:

建设用地国有土地的数量:以审核的施工图设计1/500征地红线地形图,委托勘界公司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书》确定的数量;

建设用地国有土地的价格:委托与区县指挥部共同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单位出具的《国有土地补偿评估报告》确定的补偿价格为准;

③线外拆迁项目的立项:以公司确定线外拆迁项目的有效文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和测设单位完善设计测设及补偿费用预算,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确定补偿费用。

第四条 征迁项目立项 由经办部门、工程部、财务部、财务总监、公司分管领导、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共同审批;其它较大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案上报董事会审议批准。(上

第五条 征迁项目立项程序如下:

经办部门按征迁立项的成因及必然性,对所涉及的征迁立项项目的费用、规模等相关依据进行充分调查研究,费用确定后,按《有限公司征迁项目立项会签表》审核立项;

①申报:经办部门须填写《有限公司征迁项目立项会签表》(详见附件1),随同初稿及内部审批有关资料、附件等,按程序进行审核。

②审核:对送审的项目,经工程部、财务部、公司相关领导共同审定,由经办部门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后再完善征迁项目立项审核,

③批复(通知):完成审核的征迁项目按批复或通知完善签发程序; ④编号、建档:签发完成的征迁项目批复(通知)由经办部门标号、存档; ⑤批准及下发:批复或通知完善签发后,由经办部门负责下发;

征迁项目立项会签流程图(附件2) 备注:

(1)经办部门按立项讨论或办公会的纪要意见和征迁管理要求收集补充相关资料,并对其提出的资料、费用及数量的真实性负责;

(2)工程部依据经办部门提交的资料,对征迁项目的立项依据,组成的齐备性、内容的合法性、费用、支付方式等要件进行复核,提出明确意见;

(3)财务部依据经办部门提交的资料,就财务相关部分进行复核;

(4)财务总监、公司分管领导、常务副总经理综合各部门意见和相关数据提出明确意见; (5)公司总经理依据各部门、财务总监、公司分管领导、常务副总经理意见做出最终立项意见。

第四章 征地拆迁资金台账及支付

第六条 为保证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确保征地拆迁资金的安全,提高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效率,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推进,充分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规范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台账及征地拆迁资金拨付管理;

①征地拆迁资金台账;

我部和区县指挥部设立统一征地拆迁资金台账,有效的掌握征迁资金的投入、使用、拨付情况,提高资金周转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

②征地拆迁资金拨付管理;

征地拆迁资金拨付原则;征地拆迁资金拨付原则“总额不突破,资金不沉淀,根据补偿需求,按进度分期拨付”;

征地拆迁资金拨付程序;

区县指挥部向我部提交征地拆迁资金拨付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