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9 14:51:09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基本标准
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
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税务稽查立案审批表 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 税务稽查报告
税收违法案件证据及其他资料交接清单 税务稽查审理报告 税务稽查审理审批表 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 税务稽查案卷封皮 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 税务稽查项目书
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检查审批表 税务稽查执行报告
为了规范税务稽查文书的制作和使用,促进执法管理信息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并参照相关规定,确定税务稽查文书式样标准如下:
一.税务稽查文书用纸
文书一般使用A4幅面(210mm×297mm)纸张。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领款财务凭证》、《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金付款专用凭证》等少数使用32开纸张的除外。
二、税务稽查文书页边距
文书页边距一般设定为:上白边(天头)32mm;下白边(地脚)30mm;左白边(订口)28mm;右白边(翻口)26mm。但《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目录》、《税务稽查案卷卷内资料备考表》等少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有关规定单独设定页边距的文书除外。
三、税务稽查文书眉首部分 (一)税务机关标识
对本税务机关以外使用的文书,在眉首添加税务机关标识。税务机关名称应当与税务机关印章的文字一致。既可以由税务局也可以由稽查局使用的文书,在式样顶端标明“××税务局(稽查局)”,在具体应用中根据发文税务机关选择适用。
税务机关标识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可根据税务机关名称字数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应当以醒目美观为原则,并不大于22mm×15mm 。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其税务机关标识使用黑色。具体文书如:《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督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催办函》、《税收违法检举事项交办函》、《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申请》《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延期查处批复》、《税务稽查案件复查通知书》和《税务稽查案件复查结论》等。
(二)文书名称 非表格式文书名称,一般使用华文中宋小初字。表格式文书名称,一般使用华文中宋1号字,但《税务稽查执行报告》、《税务稽查复查鉴定》等少数文书除外。文书名称可根据字数多少,进行必要的字间距调整,但应当保证文书名称在一行得以完整反映。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名称使用红色标识,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名称使用黑色。
(三)文书字号
文书字号一般由税务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并用仿宋3号字在税务机关标识及文书名称下方居中标明。其中,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 ,不加“第”字。
(四)反线
对本税务机关以外使用的文书,在眉首下方为一条3.25磅的单实反线。对本税务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眉首下方的双实反线由一条3.25磅和一条0.5磅的单实线构成,如《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稽查复查报告》、《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税务稽查任务通知书》、《补正或者补充调查通知书》、《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建议》等。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往来的文书,其反线使用红色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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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作特别说明的文书,其反线使用黑色。
(五)《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眉首
《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纪要》文书字号只标序号,按年编排。该文书字号下方的印发日期应当居左空1字,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明;文书字号下方的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仿宋3号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楷体3号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四、税务稽查文书主体部分 (一)编号
文书名称下方或者反线下方使用“编号:×××”进行标识的内部文书,其编号规则采用4位年份号加3位顺序号的方式进行编排,年份号和顺序号之间使用一字线“—”予以连接。如:“2011—003”。
(二)文书标题
文书中反线或者编号行下方有文书标题的,应当在反线或者编号行下空1行,使用华文中宋2号字分一行或者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三)正文
非表格式文书标题下方空一行为正文。正文使用仿宋3号体字,一般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正文中出现的第一层级小标题,采用黑体3号字。
正文中若有较多层级,如《税务稽查报告》、《税务稽查审理报告》、《税务稽查复查报告》、《涉嫌犯罪案件情况调查报告》等,依照下列要求标识层级序数:
1.第一层级使用“一、“二、”、”“三”、……,序数后使用顿号“、; ”2.第二层级使用“(一)、”(“二)”、(“三)”、……,序数后不使用标点符号;
3.第三层级使用“1.”、“2.”、“3.”、……,序数后使用齐线墨点“.”,而不用顿号“、”或者其他;
4.第四层级使用“(1)、”(“2)、”(“3)、”……,序数后不使用标点符号; 5.第五层级使用“①”、“②”、“③”、……,序数后不使用标点符号。 诸如:“2011年5月~6月”等使用到连接号的,应当使用“~”,而不使用“—”或者其他。
(四)附件
文书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仿宋3号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有序号时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明。如,附件:1.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左上角第1 行顶格标识“附件”及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当一致。
(五)成文时间
正文下方空4行标识成文时间。成文时间应当右空4字,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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