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学前教育三年(2011-2013年)行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1/14 13:59:48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学前教育三年(2011-

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扫除文盲

【发文字号】郴政办函[2011]67号 【发布部门】郴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17 【实施日期】2011.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学前教育三年(2011-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郴政办函〔201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郴州市学前教育三年(2011-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郴州市学前教育三年(2011-2013年)行动计划

1 / 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0〕12号)、《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41号)、《湖南省关于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和全国学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政府责任,确立政府主体,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合格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重视内涵发展,保障全市适龄幼儿接受基本的、优质的学前教育。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我市公办幼儿园资源,推动民办幼儿园规范有序发展,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明显提升,师资队伍日趋优化,保教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解决“入园难”的问题,基本实现普惠性幼儿教育。 (二)年度目标

--2011年,各县市区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工作。市政府将“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和“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列入2011年全市“民生100工程”,确保21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实事项目园”建设为合格幼儿园。各县市区60%乡镇办有公办中心幼儿园,县城区有1-2所公办标准园,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帮扶办法,启动市中心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幼儿园建设计划。全市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55%以上,学前一年入学率达到80%,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70%。制定0-3岁早期教育工作意见。

--2012年,继续加大农村乡镇幼儿园建设、县城区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市中心城区 2 / 3

各街道办事处幼儿园建设,完成对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清查、回收任务。构建覆

盖全市的分级信息化管理平台(市-县市区-乡镇-幼儿园)。全市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65%,学前一年入学率达到85%,70%乡镇拥有公办中心幼儿园,标准的普惠性幼儿园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