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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6/16 15:08:27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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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天然洞招商引资项目建议书

篇一:招商引资项目的办理程序 招商引资项目的办理程序

一、国家对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 (一)计委办理项目的立项审批 1、审批立项

项目建设单位(或代外商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部门)需提交材料:

(1)申请立项的请示;(2)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3)合营各方签署的合资(或合作)意向书;(4)合营各方的法人资格证明;(5)银行或会计事务所对投资各方别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 2、审批可行性 研究报告 需提交材料:

(1)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三份),(3)城市规划部门意见书;(4)环境保护部门意见书;(5)合营双方签署的合资(或合作)意向书;(6)外方及中方资信证明文件(主要是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等);(7)全营各方之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凡所建项目不需国家平衡资金,则以上两次审批可并为一次,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凡属需报国家审批的项目仍要进行两次审批。 3、工商名称登记 需提交材料:

(1)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2)投资人的合法开业证明或身份证明;(3)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或企业股东(发起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4、外贸局审批合同、章程,发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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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材料:

(1)申请批准合营企业合同、章程的报告;(2)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核通知书》;(3)企业合同、章程及有关附件;(4)投资各方的营业执照及资信证明;(5)企业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名单和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6)董事委派书;(8)进口设备清单;(9)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10)投资各方签订的意向(协议)书;(11)其它有关必要文件 5、技术监督局企业码

(1)技术监督局企业代码赋码,需提供外贸局批复文件;(2)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证书,需提供材料:[1]、单位申请;[2]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单位成立批文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单位公章。 6、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需提供材料: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2)工商局的《名称预核通知书》;(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4)公司章程、合同及外贸局对章程、合同的批复,批准证书;(5)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6)投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或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7)外方银行资信证在明;(8)董事会成员的委派书(含董事长);(9)董事会成员名单(亲笔签名)及简历、身份证明;(10)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中方国有资产评估的确认书;(11)企业住所使用证明;(12)企业用水、用电、环保等部门意见;(13)需进行前置审批的项目需提交相关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7、税务部门

国税、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需提供材料:

(1)有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2)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复印件;(3)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复印件;(4)已批准的 合同书 复印件(外国独资企业除外);(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6)税务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7)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8)银行账号许可证。 8、土管部门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 需提供材料:

(1)原用地批件(政府批文)或土地证书(土地来源证明);(2)计委立项或可研批复;(3)成建规划选址意见和规划红线图;(4)项目资金来源及证明;(5)环保意见(有环境影响的); (6)宗地平面图;(7)其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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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城建部门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 办理程序:

(1)提交建筑方案(含总平面图、透视图);(2)填报《城市建设规划审批表》;(3)实地勘察,确定征地范围和建筑红线图;(4)市建筑艺术委员会会议审查;(5)缴纳城市规划设施技术开发费:(6)办理《城市建设规划许可证》。 申 办 程 序 一、项目审批 (一)审批权限

属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只要资金、外汇、生产和建设的外部条件自求平衡,产品出口不涉及配额、许可证的,县可审批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项目,并报省、市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条件需要省、市平衡的鼓励类项目和允许类、限制类(甲)项目,由县有关部门审批或报省、市有关部门审批。限制类(乙)项目,项目 建议书 逐级转报国务院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企业的合同、章程由省有关部门审批。

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各类开发区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转报市、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二)报批立项 工作时限7天

主办单位:县计经局、外经局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外双方签订了合作意向或协议后,应在签订之日起2-3个月内到县计经局报批立项。 报批立项应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建议书(或独资企业早请表)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合资、合作协议书;

(3)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