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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课题名称: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演变与
土地制度改革 学生姓名: 学 号: 学 院: 专业年级: 指导教师: 职 称: 毕业论文起止时间:
2016年11月——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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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意思表示不真实角度探究商业欺诈行为 ——开题报告 一、课题来源及研究目的和意义 (一)课题来源: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根”。土地不仅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根据中国的国情,农村土地制度是以土地产权制度为基础的制度安排。在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农村土地制度安排成为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 产权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除财产所有权之外,还包括土地支配权、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具体权利。土地产权则是土地制度与政策的一个核心问题,土地流转的基础和前提是明晰产权。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后,农村土地改革也提上日程。2014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重新修订,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农村土地产权的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 “三权分置”的格局。 为此,我拟从法律角度探讨农村土地产权的基本演变特征,从建国开始探讨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分析当代土地制度的现状,分析其优势和缺陷,探讨2014年土地改革的出发点和目标,预判其未来走向。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1)1978年农地改革以来,很多学者都对家庭承包经营进行了深入探究,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指出了家庭承包经营的诸多问题与不足。认识理解土地产权的演变,在理论上,可提高自我辩证思维能力,为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积累理论功底; (2)从实践意义上来看,“三权分置”改革表面上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拆分为承包权与经营权,但实际上是农地产权制度的变革,其核心在于重构农民集体所有权,完成农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深改目标。讨论土地产权“三权分置”和理论基础,可丰富土地改革相关领域的研究,探索适合当代中国国情的改革方向,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与中国不同,国外大多数国家实行土地私有制,但是要征收不同额度的遗产赠与税、地产税等。土地出让制度以土地政府所有制为前提,瑞典实行只租不卖;新加坡采取无偿划拨、有偿招投标、有偿租赁等;主要特点:土地供给有限,主要满足住宅需求;有偿出让是主流。另外,英国、美国的土地征用制度主要通过法律、经济手段建立并实施,具有特点:产权明晰;公共利益界定征地范围;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市场化。总之,他土地私有制为主的土地产权安排清晰,征地主体及客体比较明确,同时国家法律强调对个人财产权的保护。 2
改革开放以前,农村土地的立法工作主要以土地制度变革为主。1949—1950 年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等法律制度陆续颁布,封建土地所有制逐渐被农民私有土地所有制所取代,并在法律上得到认可。1980年9月开始,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发生了重大的改变,由原来单一的集体所有分离成集体所有和家庭承包经营两权分离的模式,并在 1982 年颁布的《宪法》中正式确立了土地公有制。1984年4月,中央肯定了家庭承包经营制的优越性,通过《民法通则》正式承认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地位,同时在 1986 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含义。但随着 2007年《物权法》的颁布,私法的重要性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重点是形成了包括土地所有权、经营承包权、地役权等权利在内的土地物权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为中国土地产权法律制度奠定了夯实的基础。 有学者总结了农村经营的现状:土地规模小,耕地细碎; 人地矛盾尖锐,土地承载负担重;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低下。〔1〕还有学者从家庭承包经营仍保留的半自给性和经营规模狭小这两个特征出发,分析了农户经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不能对价格信号作出调整自身生产和消费的灵敏反应;对投入品市场的反应比对产出品价格的反应更敏感; 承受价格波动的实力不足; 环境信号一旦过于不利,就通过少买少卖、扩大自给性活动来自卫。”〔2〕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很多学者基于实践调查,得出了大量有益的结论。如有学者指出,有些地方土地成片集中流转后,产量下降,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并不明显。〔3〕有学者则通过大量取样总结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因素有: 家庭非农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家庭的社会和经济特征等。〔4〕还有学者调查了对农地规模化经营至关重要的农民的退出意愿,指出: “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意愿对其资源禀赋具有状态依赖性; 改善农地流转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进农地流转; 强化农民对土地产权的认知强度,有利于增强其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意愿。”〔5〕 以上的这些研究或从正面,或从反面指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利用、流转等方面的诸多不足,说明了当前家庭承包经营的经营体制已无法适用新时期农业发展的要求,也无法满足农民的利益诉求。 “三权分置”显然是破解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难题、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一种策略。“三权分置”不仅改变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方式,而且改变了农民手中的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并使农地可以市场化地配置到高效利用土地的主体手中。“三权分置”不仅会改变承包经营权的实现方式,而且会改变农民集体经济的实现方式。我们需要在这样的高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