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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北发电检修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普安)综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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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 总则

1.1遵守甲方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根据本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巡回检查管理制度,确定巡检人员、巡检内容、巡检时间、巡检路线、巡检质量以及监督检查、考核办法。 1.2编制巡检安全风险分析与预控措施。

1.3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排除设备隐患,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或备用状态,提高运行及维护人员的巡回检查质量。

1.4对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和路线巡检、巡检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记录不齐全不完整、脱岗、离岗等现象进行考核和处罚。

2. 巡回检查安排 2.1巡检人员

项目部各班组根据所辖设备和班组人员技术状况,明确各设备专责人。日常巡检由专责人执行。如遇专责人休假,应有明确的代理专责人

2.2日常巡回检查

设备专责人每天对设备、系统的健康状况的进行检查,掌握设备状态,便于及时、有效、安全地做好工作。巡回检查采取看、听、闻、摸的方法认真检查设备,发现有异常的设备立即作进一步检查,借助测温仪、测震仪等仪器进行测量,直至采用试验方法诊断。采用试验方法诊断必须与甲方设备管理部专工和运行人员一同进行。 2.3重点项目检查

对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重点部位、设备异常情况下的运行、新设

备投运初期、设备检修后试运转、有异常情况的设备、存在缺陷的运行设备、重要部件及易损坏的设备、特殊运行方式的设备等特殊情况下的检查,不受检查时间、次数限制,随时检查。 2.4 巡检次数

专责人日常巡检每天上午一次。值班期间(节假日)每天巡检一次。

班组长、技术员每天要对班组重点设备巡检一次。随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

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周要对分管专责的重点设备进行至少两次巡检。 2.5巡检记录

按要求做好巡检数据上传,巡检中发现缺陷要及时汇报班组,由班组组织消除;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专业,由专业组织进行处理。此类自查发现缺陷报项目部安全专工处备案,作为项目部奖惩项目。 3. 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3.1设备运行方式及所处的运行状态(运行、备用、检修)。 3.2设备运行参数是否符合检修规程规定。

3.3设备运行的振动、声音、温度、油位及外观情况。

3.4运行设备的泄露情况,如漏汽、漏水、漏粉、漏氢、漏油、漏气、漏煤、漏灰等。

3.5电气设备是否过热、放电、冒烟等。

3.6热工、电气保护及自动装置的运行情况,常设安全措施是否健全,固定是否牢固,临时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等。

3.7系统设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健全,安装是否牢靠,临时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