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气象应急加密观测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7/2 11:13:2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附件3

地面气象应急加密观测管理办法

(试行)

为适应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改革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地

面气象观测效益,规范地面气象应急加密观测流程,为气象预报服务提供可靠的气象观测资料,特制定本办法。 一、应急加密观测的启动条件

当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可根据需要启动地面气象应急加密观测:

(一)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预报服务需要; (二)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需要;

(三)二级以上(含二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需要;(一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需要)

(四)其他经批准需要开展的地面气象应急加密观测。 二、应急加密观测的组织

地面气象应急加密观测一般由国家气象中心提出,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组织。

因重大专项服务需要或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服务需要开展的地面气象应急加密观测,也可由专项服务承担单位提出,经与相关省(区、市)气象局协调后,由中国气象局综合观测司组织进行。

各区域气象中心(以下简称区域中心)、省(区、市)气象局根据业务服务需求,也可自行安排本辖区内或协调周

边省(区、市)的国家级气象观测站进行地面气象应急加密观测。

三、应急加密观测站点

全国国家级气象观测站都应根据地面气象应急加密观测指令承担应急加密观测任务。

四、应急加密观测频次、观测要素和时限

地面气象应急加密观测的观测要素一般为云、能见度、天气现象、固态降水、雪深、电线积冰、冻土等未实现自动化的观测要素,特殊需要时可临时增加其它观测要素。

应急加密观测频次一般为每三小时一次,遇特殊情况时,可加密到每一小时一次。 五、应急加密观测与资料传输要求

地面气象应急加密观测的云、能见度、天气现象、固态降水、积雪、电线积冰、冻土等观测要素的观测按照《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要求进行。

观测资料以地面气象要素上传数据文件

(Z_SURF_I_IIiii_yyyyMMddhhmmss_O_AWS_FTM[-CCx].txt)格式利用地面气象测报业务软件生成,通过业务通信网络上行传输至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再分发至相关业务服务单位使用。

申请加密观测的业务服务单位若需增加观测内容和数据传输信息,由该单位在加密活动开展前协助相关省(区、市)气象局完成相应技术准备。

六、应急加密观测指令的发布和实施

指令是组织应急加密观测的行动命令。发布指令要严肃认真,既要按照规定条件,又要视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灵活掌握。执行指令要求严格认真、准确无误。

(一) 申请

国家气象中心、国家级专项业务服务单位或各区域气象中心、省(区、市)气象局相关业务服务单位申请开展地面气象应急加密观测时,需填报地面气象应急加密观测申请表(见附件1),说明加密观测的理由、站点、观测要素、起止时间和时次,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综合观测司或本区域中心、省(区、市)气象局综合观测业务主管部门。

申请加密观测要充分考虑到通信传输、台站准备等因素,

一般应在第一个加密时次12小时前提出申

请;如一时难以确定,可先发布预备指令。

加密观测指令应在第一个加密时次前 6小时发布到台站。

(二)签发

综合观测司或各区域中心、各省(区、市)气象局综合观测业务主管部门接到本级业务服务单位加密观测申请后在2小时内进行审核,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加密观测指令(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