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编制工作方案与成品油运输运营方案汇编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5/16 3:03:46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编制工作方案与成品油运

输运营方案汇编

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结合能源、车辆发展趋势,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合理控制总量、优化布局结构、服务经济民生、科学制定目标的原则,加强成品油分销体系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突出成品油零售体系与配送体系发展有机结合,建立起与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广大消费者需要、布局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成品油分销服务网络体系。

二、工作任务

发展规划由成品油零售体系(加油站)发展规划和成品油配送体系(批发、仓储企业)发展规划组成。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完成并送审本地发展规划意见。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后由省商务厅负责下达并组织实施。

发展规划期限为5年,即XX-2020年。 三、规划具体原则

(一)成品油零售体系发展规划

1.规划调整范围:新建、迁建、扩建和调整的加油站以及流动加油船。

2.布点设置原则和标准:按照《XX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执行,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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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划相衔接。高速公路服务区“十三五”期间加油站规划布点,由省交通厅提出具体意见,经审核后,列入本次规划。

3.合理确定总量:按照“科学发展、合理布点、优化布局”的原则,以XX年度经省商务厅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合格核发证的加油站数为基数,以加油站数量增长速度与成品油市场需求增长速度相适宜的原则确定加油站规划布点总量。优先考虑新增公路(道路)、新区和农村网点。已超布点设置标准的路段,不再增设新规划点。

4.做好与“十二五”规划的衔接:我市因“三停”要求致使“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尚有较多未建、未批准的规划点(包括《XX市“十二五”期间(XX-XX年)新增农村加油站网点明细表》中的77个网点),经与土地、规划、交通等部门核实后,可调整到“十三五”规划中。

(二)成品油配送体系发展规划

1.规划范围:本市境内设立的油罐总容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上的成品油仓储设施(油库),且需具备码头、航道、铁路专用线、管道等配套条件。

2.征求部门意见:仓储规划应充分征求发改、国土、规划、安监、消防、交通、港口等部门意见。

3.合理布局:以XX年成品油消费量和最低限的库存量为基础,以满足本地区成品油供应需求为准则来规划仓储库容量。油库服务半径:省级中心油库,原则上辐射半径在150公里左右;市级分销油库,辐射半径在100公里左右;县级直销油库,辐射半径在60公里左右。

四、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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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实际和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分五个阶段:

(一)前期调研阶段(XX年3月-5月)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规划编制工作,并会同国土、规划、交通、安监等部门尽快成立规划编制组织机构,组建规划编制起草小组,组织前期调研和实地察看,总结评估“十二五”时期规划执行情况,提出“十三五”规划基本框架与思路。成品油仓储和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样本见附件3),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5月28日前以电子文档格式和书面形式报至我局,并填报附件4-10表,同时附截至XX年底所辖区域内油库及加油站布局图。

(二)研究起草阶段(XX年6月-7月)

在前期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规划意见。各地零售体系(包括附件11布点明细表)和配送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意见于6月26日前以电子文档格式和书面形式报送我局,经我局审核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省厅。省商务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各地制定的发展规划意见,编制全省零售体系和配送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同时组织专家组对各地上报的布点规划和库容量进行论证,于7月底完成全省发展规划的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阶段(XX年8月)

规划初稿形成后,省厅将召开成品油“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会,邀请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企业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论证、评估。同时,在商务厅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综合整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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