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7 12:53:01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关于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校本部本科学生选课安排的
通 知
各学院:
2012-2013学年第1学期课程的选课,将于2012年5月19日(第13周星期六)上午8点30分开始进行。为保证选课规范有序,希望校内各有关单位认真负责地将本次选课安排通知到每位要参加选课的学生及其导师。为此,各位本科生导师应认真做好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熟悉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习计划,指导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选课,以免影响学生学业的顺利完成。学院教学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监控,做好选课的技术指导和咨询。
一、本次选课学生范围及选课网址:
2009级及以前年级继续学习学生,2010、2011级本科学生,一律访问http://jwc.xhu.edu.cn,并尽可能使用通过校园网上网的计算机选课。 二、校本部本科学生选课分轮次进行,具体安排见下表: 选课阶段 年级 2009及以前年级 第 一 轮 2010级 2011级 2009及以前年级 第 一 次 第 二 轮 第 二 次 2011级 各学院 5月27日 08:30 2010级 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各学院 开始时间 5月19日08:30 5月20日08:30 5月21日08:30 5月25日 08:30 5月26日 08:30 结束时间 5月22日14:30 本专业开设课程可选。跨专业年5月23日14:30 级课程和校公选课程不可选。 5月24日14:30 5月27日14:30 备注 所有课程可选,5月28日14:30 限定容量。本轮可改选、删除、增加课程。 5月29日14:30 复查所选课程。所有课程可选,允许改选、删除、增加课程,允许冲突选课。 所有年级 各学院 6月1日08:30 6月5日14:30
三、选课具体环节说明
1、本次选课要完成2012-2013学年第1学期课程的选课,分两轮进行。下学期
开学后不再选课!
2、第一轮选课
本阶段中只能选本专业开设的必修、选修课程,限定容量。跨专业年级课程和
校公选课程不可选。
3、第二轮选课
在本轮选课中学生可以任意补退选所有课程;本轮选课所有课程实行限定容量,先到先得的原则。在第二轮第一次选课结束时,教务处将对未达到开班要求
的教学班停开,本次被停开的课程学生可在第二轮第二次选课时补选。第
二轮第二次选课时允许冲突选课。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选课顺利进行,请同学们在选课前全面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熟悉选课系统操作方法,在本科生导师指导下按规定的时间和选课规则进行选课。
2、学生第一次选课时建议先执行快速选课,然后再进行部分课程调整。点击快速选课后,系统将按照推荐课表一次性选上,但不能选择上课时间冲突、未安排上课时间或教学班容量已满的课程。建议学生不要轻易退掉自己的必修课,以免无法选上此门课程或自己满意的教学班;对于自己不需要的选修课,请注意
退选。
3、学生进入选课系统后,点击“本专业选课”时,系统显示本专业2012-2013学年第1学期所开设的所有课程。若学生已进行专业分方向,则应根据教学计
划,优先选择本专业方向须学的课程。
4、学生进入选课系统后,点击“本专业选课”、“跨专业年级选课”等按钮时,若没有弹出新的窗口,请先按住CTRL键,再点击相应的按钮。
及以前各年级的其他选修课,2010级、2011级的人格与素养课程群选修课和表达与理解课程群选修课均通过“校公选课”按钮选课。
6、有不合格课程的本科学生,若要重复学习而本学期又开设了的课程,请通
过“跨专业年级选课”选取(下学期将不再单独开设该课程的重修班或自修班),特别注意选取的重修课程代码要与以前不合格课程的代码相同。
7、因第一轮和第二轮第一次选课结束时,教务处将对未达到开课要求的教学班进行停开,部分学生可能被筛掉。请同学们一定要在每轮选课结束时查看选课
5、2009
情况,未选上的课程请及时补选。
8、外国语学院开设的大学英语(3)(课程代码5100029)、大学日语(3)(课程代码
5100099) 、大学英语[艺体](3)(课程代码5100069)我们已经将其加入到所需学习该门课程的同学课表中,这三门课程不用在网上选课。
9、政治学院开设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03410)、 形势与政策(课程代码 0303411)、形势与政策(升本)(课程代码 0303421)、形势与政策2(上) (课程代码3200079)、形势与政策3(上) (课程代码320009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320003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 3200029),这七门课已由我们根据推荐课表为你选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请在选课期间到政治学院教学办公室办理。
10、学生应注意保管好选课密码。选课完成后,务必退出选课系统,以免别人误操作。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