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下载本文

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4/28 1:27:13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音乐课程标准习题

一、课程性质

音乐课程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面向全体学生的一门必修课,音乐课程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人文性

音乐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无论从文化中的音乐,还是从音乐中的文化视角出发,音乐课程中的艺术作品和音乐活动,皆注入了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请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文化发展脉络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展现,具有鲜明而深刻的人文性。 (二)审美性

“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与我国的教育、文化传统一脉相承,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丰富和发展形象思维,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 (三)实践性

音乐音响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性。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探究、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学生在亲身参与这些实践活动过程中,获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为掌握音乐相关知识和技能、领悟音乐内含、提高音乐素养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课程基本理念

(一)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二)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 (三)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 (四)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 (五)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第二部分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与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探究、发现、领略音乐的艺术魅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丰富情感体验,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上述课程目标以下列三个维度表述。 (一)情感.态度.价值观

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 2.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3.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4.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增强集体主义精神。 5.尊重艺术,理解世界文化的多样性。 (二)过程与方法

1.体验2.模仿3.探究4.合作5.综合 (三)知识与技能

1.音乐基础知识

学习并掌握音乐基本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节拍、旋律、调式、和声等)、常见结构、体裁形式、风格流派和演唱、演奏、识谱、编创等基础知识。

2.音乐基本技能

学习演唱、演奏、创作的初步技能,能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演唱歌曲和演奏课堂乐器,了解音乐创作的基本方法。在音乐听觉感知基础上识读乐谱,在音乐实践活动中运用乐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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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音乐历史与相关文化知识

了解中外音乐发展的简要历史和有代表性的音乐家,初步识别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音乐。认识音乐与姊妹艺术的联系,感知不同艺术门类的主要表现手段和艺术形式特征。了解音乐与艺术之外其他学科的联系,扩展音乐文化视野。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巳学过的知识,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理解音乐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课程学习的四个领域

领域一、感受与欣赏

感受与欣赏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欣赏能力的形成,对于学生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鼓尉鼓励学生对所听音乐表达独立的感受和见解,养成聆听音乐的习惯,逐步积累欣赏音乐的经验。 (一)音乐表现要素 (二)音乐情绪与情感 (三)音乐体裁与形式 (四)音乐风格与流派 领域二、表现

表现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以及在发展音乐听觉基础上的读谱能力。通过音乐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能够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治感情。 (一)演唱 (二)演奏

(三)综合性艺术表演 (四)识读乐潜 领域三、创造

创造是发挥学生想象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领域,是学生进行音乐创作实践和发掘创造性思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创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一是以开发学生潜能为目的的即兴音乐编创活动;二是运用音乐材料进行音乐创作尝试与练习。 (一)探索音响与音乐 (二)即兴编创 (三)创作实践 领域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音乐与相关文化是音乐课人文学科属性的集中体现,是直接增进学生文化素养的学习领域,有助于扩大学生音乐文化视野,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提高学生音乐欣赏、表现、创造以及艺术审美的能力。这一教学内容虽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的相对独立性,但在更多的情况下,又蕴含在音乐欣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之中。因此,这一领域教学目标的实现,应通过具体的音乐作品和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来完成。 (一)音乐与社会生活 (二)音乐与姊妹艺术

(三)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第四部分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为保证本标准的实施,教师要深入领会课程的基本理念,以音乐为本,以学生为本,全面实现课程价值和课程目标。

(一)教学中应注童的几个问题

1.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

音乐是听觉艺术,听觉体验是学习音乐的基础。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部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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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要引导学生喜爱音乐,加深对音乐的理解,充分挖掘作品所蕴含的音乐美,用自己对音乐的感悟激起学生的情感共鸣;要不断提高音乐教学技能,用自己的歌声、琴声、语言和动作,将音乐的美传达给学生;要善于运用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教学,并将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寓于音乐实践活动之中,让学生在艺术的氛围中获得审美的愉悦,做到以美感人、以美育人。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是中小学音乐教育最基本的理念,应渗透在各个不同的教学领域中。通过音乐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及音乐与相关文化的学习,培养学生的审美感知,丰富审美情感,发展审美想象,深化审美理解,有效地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

2.重视教学目标的设计与整合

应重视课堂教学目标的设计,并紧密围绕目标来展开音乐教学活动。教学形式的选择应服从于教学目标,无论采用何种教学方法与手段,都应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音乐教学目标的设计应体现三个维度的整合及有机联系,重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正确导向,注意过程与方法的教学体现,同时应明确知识与技能的目标达成。

3.注意音乐教学各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

本标准设定的四个音乐教学领域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整体。教师应全面理解和掌握音乐教学各领域的内容要求及其相互联系,并在教学中将其融合成有机整体,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

例如“感受与欣赏”即包括有“音乐与相关文化”,音乐表现的过程同时也是音乐感受和培养、展示创造力的过程。音乐感受与欣赏能力的提高,可以丰富音乐的表现,促进音乐创造力的发展。同理,“音乐与相关文化”也只有在音乐欣赏、表现和创造活动中才能真正得以理解和体现。

4.正确处理教学中的各种关系

重视教学设计的预设功能,重视教学过程的生成意义;关注教案文本的价值取向,关注课堂环境、资源的客观变化;强调教学过程的学生参与,也应有必要的教师传授;提倡探究式学习方法,也应当有适当的接受性学习;倡导合作学习,也要注重发挥个体学习的特点与优势。

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应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师作为教学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是沟通学生与音乐的桥梁。在教学过程中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突出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和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交流。

5.积极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实践活动

在教学中,要积极引导学生参与聆听、演唱、演奏、编创以及综合性艺术表演等实践活动,多听音乐,多唱歌,多演奏乐器,多接触乐谱,不断积累音乐实践经验;并有效利用音乐教科书、音响音像资料及网络资源等,培养学生乐于思考、勤于实践的意识和习惯,有效提升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

6.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技术扩展了音乐教学的容量,丰富了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在音乐教育中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音乐教师应合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视听结合、声像一体、资源丰富等优点,为教学服务。要加强对学生在影视、广播、网络上学习音乐的指导。善于利用现代远程教育中的音乐课程资源进行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7.因地制宜地实施本标准

我国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各地区、各民族和城乡之间存在差别。各学校和教师应结合本地、本民族和本校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当地的课程资源,营造良好的校内外音乐环境,丰富具有区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特色的教学内容,因地制宜地把握各教学领域课程内容的弹性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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