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发布更新时间 : 2024/12/23 14:42:02星期一 下面是文章的全部内容请认真阅读。
2018年最新万科集团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计划内 招待费 计划外 3000元以下 差旅费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核4 审批5 审核1 审核2 审批3 审批4 3000—1万元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1万元以上 计划内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宣传广告费用 计划外 市内交通费 汽车费用 计划内 计划内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审核1 审核2 审核3 审批4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经总经理批准,报集团公司审批之日起实施。其他与之相冲突的旧制度同时废止。
第二条 财务管理中心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最终修订及解释权归属于本中心。
工程付款管理制度
1.目的
1.1 确保有计划、有组织、及时准确向承包商和供应商付款,减少违约行为。 1.2杜绝错付、超付,以确保工程进度并控制成本。 1.3确保工程尾款的支付,不产生遗留问题。 2.适用范围
2.1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的审批、支付。 2.2材料、设备款的审批、支付。
2.3设计、报建、营销、策划、行政、财务等部门合同类付款; 3.付款原则
3.1工程款支付必须依据合同,严格按计划进行支付。
3.2工程款支付要严格执行公司审批的年度计划及年度计划修正方案和月度资金计划的规定。
3.3对于超出公司月度资金计划的工程款项的支付须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经特别的审批程序审批。 3.4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时,必须严格按照合需同的要求和经指定的中介机构审计完毕的审计报告进行结算付款。 4.职责
4.1工程进度及支付申请:
4.1.1各承包单位在开工前的第七天向项目公司提交工程总进度计划,每月 25 日17:00前上报当月工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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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月报表,同时上报下月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必须按时上报,如未按时上报或者没有上报,则不予以支付当月进度款。
4.1.2工程总进度计划包括总进度计划审批表、封面、总进度计划编制说明、总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应采用网络图形式;工程总进度计划一式五份,批复后返还承包单位一份,项目管理中心、监理单位、成本控制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公司档案室各存一份。
4.1.3工程进度月报表包括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单、工程进度审核表、封面、形象进度文字说明、已完工程进度造价计算书、工程量计算书、隐蔽工程记录、签证单和材料设备价格确认单等,已完工程进度造价计算书必须提供电子版文件;工程量计算书如是电脑打印版本,同样须提供工程量计算书的电子文档;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单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确定是否提交,到合同约定付款节点时随月进度报告一起提交,如未到付款节点则取消;月进度报告一式四份,审核后返还承包单位一份,项目管理中心、监理单位、成本控制中心、公司档案室各存一份。
4.1.4下月进度计划包括下月进度计划审批表、封面、形象进度文字说明、计划工程进度横道图,下月进度计划一式三份,批复后返还承包单位一份,项目管理中心、监理单位、成本控制中心各存一份。
4.1.5根据合同需要付款时,由供方单位主动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进度、质量状
况及合同履行情况,对《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必须注明根据合同具体条款、实际进度、支付何种款项等;
4.2 工程管理中心专业主管工程师负责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签署意见,根据合同历史付款额度、项
目完成情况、履约情况、处罚情况、各种扣款签署意见; 4.3工程管理中心总监对主管专业工程师的意见进行复核.
4.4成本控制中心造价工程师根据已完成工程量及合同履约情况重点复核并签署意见,确保付款额度的准确
性,对付款进行把关,负责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4.5成本控制中心总监在《付款审批表》中签署意见; 4.6分管副总负责复核《付款审批表》并签署意见;
4.7财务部经理根据工程付款台账和工程合同台账,负责对《付款审批表》的复审并签署意见,制定初步付款计划。
4.8财务总监根据资金计划确定付款计划,确保严格按合同及时付款,如能不能及时付款,应及时与主管领
导及成本控制中心沟通,成本控制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做好供方单位的解释沟通工作。 4.9总经理:最终确定付款额度和付款进度。 5.0程序
5.1付款申报阶段程序(适应于工程类付款除设计、报建、营销、策划、行政、财务等部门付款外) 5.1.1施工承包方在当月20日前将已完工程费用预算书并附详细计算式、《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项目负责人
签字、单位盖章后呈报至监理单位。
5.1.2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签字、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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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公章后报工程管理中心。
5.1.3 工程管理中心在收到监理单位交来的资料后,在二日内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对施工质量、进
度及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情况及扣除的相应款项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予以明确,不计入工程进度款(如施工单位本次用水、用电、罚款单等)支付范围,经现场工程师和工程管理中心总监签字认可后连同施工单位所报资料送成本控制中心。工程管理中心派专人负责工程付款申请审批跟综和对相关资料的报送,非特殊情况每月月底统一报送一次。
5.1.4成本控制中心造价工程师在收到工程管理中心交来的资料后,在二日之内对当月工程款支付金额核算
完毕。
5.1.5工程总监根据监理、工程管理中心、成本控制中心三方意见汇总出具付款意见,作为请款部门付款审
批表中请款意见参考。 5.2审核阶段程序
5.2.1请款部门填写《付款审批表》,并详细填报请款意见,将《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与《付款审批表》及相
关资料报送成本控制中心;
5.2.2成本控制中心在收到《付款审批表》申请后,对当月工程款支付金额核算,由成本控制总监签字,认
可后送交分管领导审批。
5.2.3分管副总经理对付款审批并签署意见。
5.2.4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交付《付款审批表》给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当月工程款支付金额
的审批并对付款签署付款计划,并报财务总监审批; 5.2.5 财务总监审批完后报总经理审批。 5.3拨付阶段
5.3.1财务管理中心根据付款审批表编制《月进度款拨付计划表》报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审批,《月进度款拨付
计划表》审批通过后,财务根据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5.3.2每月《工程款已支付报表》由财务管理中心月底进行统计,次月初报监理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成本
控制中心等部门备案;
5.3.3对应付款尽量安排在付款宽限免责期内付款,减少公司违约行为。 5.4文件归档
5.4.1工程管理中心将审批完后的《付款审批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复印件交监理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成本控制中心存档,原件在审批完成后三日内交财务管理中心存档;
5.4.2财务管理中心每月《工程款已支付报表》在月底28日前完成,交监理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成本控制
中心备案,工程管理中心和成本控制中心核对无误后,据此作为次月付款审批的依据之一; 6. 施工单位用水、用电费用支出的审批流程
6.1工程管理中心由专门的经办人首先对水电费发生的金额进行核实;
6.2根据核实后的水电费用由经办人填制水电费用分摊表,根据各施工单位实际使用的水电费用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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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由水电费使用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下同)签字确认,待工程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回。水电费使用单位的负责人或者授权认可人需经使用单位书面确定。
6.3工程管理中心经办人根据核实的水电金额填写《请款单》,在请款单后附水电费用的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费用分摊表;
6.4经办人将请款单按照公司费用的报账程序签字请款;
6.5经办人将办理好签字审核手续的请款单交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根据请款单支付费用; 6.6财务管理中心将付款凭证交工程管理中心的经办人到水电部门开具费用发票,交财务管理中心归账; 6.7财务管理中心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根据工程管理中心提供的水电费用分摊表将由公司代垫的水电费登录台账备查,在工程项目结算时和工程管理中心核对后在工程款项中扣回。 7.罚则
7.1没有达到付款节点而办理审批时没有特别注明的,罚工程管理中心专业主管工程师500元/次。 7.2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成本控制中心造价工程师工作失误导致将该合同已累计付款额失真的,每次处罚
200元。
7.3因工程付款审批延误导致公司违约时,处罚责任部门总监200元/每次,相关责任人300元/每次。 7.4付款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为供方单位谋取利益的,处罚相关责任人1000-2000元/每次,后果严重的,
公司将给予开除处分。
7.5财务管理中心没有及时将《工程款已支付报表》下达给相关部门的,罚30元/天。
7.6工程管理中心未将审批完后的《付款审批表》、《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原件在审批完成后三日内交财务管
理中心存档的,罚罚30元/天; 8.相关文件
8.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适应于工程类付款申报,由施工单位申报,送交监理公司进行初审,工程管理中
心专业主管工程师、成本控制中心造价工程师、工程总监复审。
8.2《付款审批表》作为公司内部付款审批表,适应于工程类及非工程类付款审批,工程类付款审批之前必
须完成《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的复核,非工程类付款直接由请款部门填报,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 8.3《工程款已支付报表》由财务管理中心每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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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支付与管理控制流程